加熱煙解禁!國健署有條件通過14品項 嚴管上路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今天公佈,2家加熱煙業者、共14品項申請案「有條件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示意圖/王家瑜攝)
《菸害防制法》修正實施2年多,全面禁止電子煙並嚴管加熱煙,衛福部國民健康署今天公佈,經審慎評估,近期將提供2家加熱煙業者、共14品項申請案「有條件通過覈定函」。未來將加強嚴格管理力道,業者須定期提交上市後監視及管控機制報告給衛福部,否則最重可廢止覈定。
菸害防制法於112 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煙品、嚴格管制符合煙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如加熱煙),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經審查通過,始得製造、輸入、販售。
國健署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考量指定煙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爲涉及人民權益及公衆健康,秉持科學實證、專業及保護公衆健康之最高目標,聘請毒理學、臨牀藥理、成癮、公共衛生等領域專家,組成審查會,審慎逐一品項申請案審查,並經衛福部審慎評估,近期將提供2家業者共14品項申請案有條件通過覈定函。
國健署強調,未來針對加熱煙產品上市,將加強嚴格管理力道,除業者需依行政處分所示,定期提交上市後監視及管控機制報告予衛福部,包含依指定煙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第6條規定、業者自行承諾、依審查會建議附款等相關研究報告及依法應遵行事項外,衛福部將嚴格審查前揭資料,如業者未能履行,將依法處理,最重可廢止原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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