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煙上市確定!國健署點頭「8品項、3載具」最快10/11合法販售

▲加熱煙首家業者通過覈定將上市,資料照。(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國健署日前通過2家加熱煙業者審查,今(12)日進一步宣佈其中1家業者完成上市前文件覈定,總計有8品項菸草柱及其3款組合元件(載具)於10月11日生效,也就是說,只要業者時程上可配合,最快10月11日起加熱煙就可以在市面上販售。國健署也強調,上市後中央與地方政府將合作執行稽查專案,加強加熱煙的監管。

衛生福利部秉持科學實證、專業及保護公衆健康之最高目標,經邀集毒理學、臨牀藥理、成癮、公共衛生等領域專家組成審查會,逐案審查申請案件,於114年9月12日初步覈定8品項菸草柱及其3款組合元件,今完成最後上市前文件之核定,將於114年10月11日生效。

國民健康署表示,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煙品、嚴格管制符合煙品定義的新型態菸草產品(如加熱煙),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審查通過始得製造、輸入、販售,日前已有2家業者、共14品項申請案經審查結果予以「有條件通過」覈定函,此次再經嚴謹評估業者所提交之最後上市前文件資料,覈定許可證。

未來加熱煙上市後,將透過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執行稽查專案,包含源頭管理、販售通路(包含禁止販賣給孕婦及未滿20歲之青少年)、加強取締青少年違法使用加熱煙等,強化保護兒少,並採取神秘客等方式監測業者落實情況,定期公佈查獲的違規案件。

國民健康署表示,許可內容也包括要求業者需定期委託公正第三方進行並提交上市後監視及管控機制報告,提供盛行率及易感族羣調查、不良事件、新發生成癮資料、國外風險資訊調查、未滿20歲及初次使用相關數據等,且製程有任何調整,均須重新送審。若業者未能履行依法應遵守辦理的事項,最重可廢止原核定。

國民健康署提醒國人,未經國內核準通過之加熱煙及其組合元件,仍不能攜帶入境。任何型式的煙品皆有害,國民健康署提供多元戒菸服務,全臺約2,700家合約醫事機構(醫院、診所、衛生所及藥局),提供專業戒菸服務,也可撥打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或利用line通訊軟體(ID:@tsh0800636363),透過電話及網路的便利性與隱密性,結合專業諮商及心理支持,由專業諮詢人員協助您量身打造個人戒菸計劃,並提供戒菸相關資訊,陪伴您一起早日擺脫煙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