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家合法加熱菸10月19日上市? 國健署:最快3天後

加熱煙10月17日上市首日,衛福部長石崇良與國健署長沈靜芬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人員,突襲稽查加熱煙販售情況,但當晚遭衛福部以「未標示尼古丁含量」爲由,要求全面下架。記者林琮恩/攝影

歷經2年半審查,國健署「有條件」通過美、日二家加熱煙業者,共有14個品項及4款組合元件可以上市販售。不過,10月17日纔在超商通路開賣,當日晚間就遭衛福部以「未標示尼古丁含量」爲由,要求全面下架。消費者關心另一家業者的販售時間,國健署表示,10月19日爲覈准生效日,再加上海關出關、超商鋪貨流程,最快還要3至5天。

國健署署長沈靜芬表示,遭下架的8品項加熱煙,因爲外包裝沒有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依「菸害防制法」第10條第二項規定,煙品容器應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業者可處新臺處100萬到500萬罰鍰,販賣業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而這8品項加熱煙欲重新上架,需先通過國健署的評估,否則不得販售。

煙品在提送上市前,都會提交樣本審查申請,到底哪個環節出錯?有網友質疑,上架包裝版本跟送審樣本不一致,沈靜芬強調,對於網友提供的資訊不予評論,已經與加熱煙業者說明清楚,在上市前要清楚標示尼古丁含量,不過當初業者送審的資訊屬於機密文件,包括會議記錄等,無法對外揭露。

沈靜芬指出,加熱煙上市的審查都有專業委員把關,業者也有提供尼古丁與其他化學成分的含量,經過專家審查後纔會有條件予以通過,一切按照法規處理。針對已上架的加熱煙產品,將檢測其尼古丁含量是否在法定標準範圍內,如果產品本身沒問題、只是沒有標示,就會依違反標示的規定裁處。

「加熱煙業者應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食品藥物管理署已研發加熱煙尼古丁檢測方法,並備有檢測量能。」沈靜芬說,國健署已公告加熱煙品尼古丁含量規定比照傳統紙菸,每支菸草柱尼古丁含量以1毫克爲限。

已公告加熱煙品尼古丁含量規定比照傳統紙菸,每支菸草柱尼古丁含量以1毫克爲限。沈靜芬說,10月17日晚間下架的加熱煙,部分已交由食藥署檢驗中,若後續發現含量超標,爲維護消費者安全,會評估回收作爲。至於後續重新上架條件,待業者改善包裝並將新設計送交國健署重新評估,經審覈通過纔可重新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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