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管法三讀通過 核四前廠長籲:別用意識型態治國

核管法13日修正通過,賦予核電廠延役法源依據。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5月13日三讀通過核管法第六條修正草案,主要放寬提出運轉執照換髮申請期限之規定,並且允許執照屆期之機組仍可申請換髮運轉執照。核四前廠長王伯輝對此連續在臉書發文表示,法案並非立場之爭,而是替臺灣能源的發展及選擇開一扇大門,呼籲政府不要用意識型態治國。

王伯輝首先指出「核電廠延役?不要用意識型態治國」,核電廠確實值得延役,用過的核燃料比照美國處理的方式即可,它是「用過的核燃料」而非「核廢料」,現在好多人都想要使用,但即使核電廠延役法案通過,但臺電仍把核電廠封鎖起來,導致人民無法真正瞭解。

王伯輝說,這次立法院三讀通過「核管法」 核電廠得延役最長20年,核電廠也不必強制除役,就如同立法院允許臺電可以再使用便宜、穩定、清潔的核電,然而多年前,以核養綠公投通過了,但政府仍然不爲所動,仍然裝睡,這次法案通過,大家不要把法案視爲立場之爭,它是替臺灣能源的發展及選擇,開一扇大門。

王伯輝說,大家必須來了解核電,從其安全性、工作態度、緊急應變能力、用過核燃料的處理.等多方面瞭解及探討,一旦瞭解後就可以決定自己的態度,多少曾經強烈懷疑甚至反對的人,看到實體後都改變態度了,要求政府開放給民衆瞭解核電廠,也呼籲用全民的力量來改變政府的意識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