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臺灣地位未定論 美方意欲爲何(羅彤華)
美國總在自身利益受衝擊時,提出臺灣地位未定論,以臺灣爲籌碼,牽制北京,並預留其介入臺海衝突的空間。臺灣做爲美國棋子的命運,可能很難擺脫。(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二戰後初期美國提出臺灣地位未定論,七十多年後美國再次拋出臺灣地位未定論,指控中國刻意曲解「開羅宣言」等二戰文件,試圖脅迫臺灣,而這些文件都沒有決定臺灣的「最終政治地位」。究竟美國意欲爲何,引起各方猜測。
1950年1月杜魯門總統說:「美國及其它盟國均接受中國在臺灣行使權力。」國務卿艾奇遜也說:「臺灣被納爲中國的一省時也未發出法律上的疑問,因爲人們認爲那是合法的。」可見臺灣主權歸屬於中國(中華民國),美國原本是清楚且同意,並認爲是合法的。
1950年6月韓戰爆發,兩天後杜魯門總統便提出臺灣地位未定論。美國態度之所以改變,是因蘇聯擴張亞洲勢力,中共也想奪佔臺灣,美國爲守住反共防線,才表示臺灣地位未定,除非對日和約成立。美國的用意是讓臺海中立化,以利其派第七艦隊協防颱灣,若臺灣落入北京政權之手,美國就再無介入空間了。故知臺灣問題涉及國際強權的角力,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法律約定不過是一個包裝形式而已。
當時臺灣的歸屬,英美等國對移交給哪個中國各有不同看法,最後採取的方案是日本只放棄臺灣之領土主權,但不表明主權之移轉對象。可以說臺灣的歸屬,不是國民政府能決定,不是中共政權能決定,也不是臺灣人自己能決定,而是國際強權間,特別是美國,爲自身戰略利益所做的有利於己方的法理詮釋。
雖然日本只放棄臺澎而沒有說明其歸屬,但當時佔有及管轄臺澎的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展現之國家行爲性質,就是國際法上真實有效之佔有。再加上開羅宣言明言:臺灣、澎湖羣島等歸還中華民國。故中華民國光復臺灣,誰曰不宜?1952年中華民國與日本簽署《中日和約》,兩國建交,日本承認中華民國的合法性。1953年美國與中華民國有正式外交關係,1954年簽署《中美共同防禦條約》,都表明美國認證了臺灣歸屬於中華民國,顯示臺灣的法律地位確定了。
近來中美關係惡化,臺灣問題又起,美國於今年發起連串相關舉動。4月美國在安理會嚴詞批評中國爲孤立臺灣而誤用聯大2758號決議。2758號決議是中國代表權之爭,未提臺灣,是因爲當時臺灣本來就隸屬於中國(中華民國),臺灣不是主權獨立國家,根本沒有提的必要。
廣義來看,北京政權宣稱臺灣隸屬於中國並沒錯,他取代中華民國代表中國,臺灣自然也隸屬於中國。但問題出在北京政權管轄不到臺灣,卻限制臺灣的國際參與,而美國爲臺灣發聲,就是爲臺灣爭取國際空間。
接着,美國從臺灣的地位屬性來着手,9月再次提出臺灣地位未定論,其用意不外三點:一、中美競爭激烈,美國知道臺灣是中國的核心利益,但也同時是其軟肋,在必要時拿臺灣當談判籌碼,打臺灣牌,逼中方退讓。二、臺海若發生戰爭,中國主張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那便是中國的內政問題,美國豈有介入空間。於是美國採用韓戰模式,再提臺灣地位未定論,期於緊急時以臺海中立爲由,對臺灣進行必要支援,防止中國佔領臺灣。三、臺灣地縁位置重要,美國爲了自身經貿政軍利益,否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讓臺灣地位未定,以此既可讓臺灣抵拒中國,美方也可更好的控制檯灣。
由此可知,美國總在臺海形勢危急,臺灣遭受中共威脅,或美國自身利益受衝擊時,提出臺灣地位未定論,以臺灣爲籌碼,牽制北京,嚇阻攻臺野心,並預留其介入臺海衝突的空間。臺灣做爲美國棋子的命運,可能很難擺脫。
(作者爲政大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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