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批租賃條例修法修一半 恐降低出租意願
內政部推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聚焦於保障房客三年租期、限制續約租金漲幅等。記者許正宏/攝影
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後內政部劉世芳主持記者會說明,並邀請多個相關團體參與。其中有團體支持修法,認爲要儘快補強讓租屋環境更健全,但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理事長陳柏勳則當場批評,「修法不該只修一半,房東的權益在哪?」
陳柏勳認爲,房東爲收取租金,不會訂定過高租金,市場有自行平衡的機制,「我買房子一千多萬、投報率百分之一多,那房東權益在哪裡?遇到租霸時,房東的精神損失在哪?」認爲政府過度干涉處理房東的資產。
陳柏勳憂心,保障三年租期可能導致擁有短期空閒房產的房東不願將房子出租,從而減少市場的租屋供給;他雖贊同修法,但只修房客端就不對,「修法要平衡,不能只修一半」。
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劉貞君對修法表達贊成,並相信未來房東、房客可以預防不必要的對立,他特別期待「租霸下車條款」,相信有助於平衡房東與房客權益。
臺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也贊成修法,認爲修法是落實居住正義重要拼圖,臺灣長期以來租屋市場被忽略,房東房客保障不足,期待朝野政黨共同努力,實現居住正義。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說,修法仍有研議空間,但不影響改革方向,臺灣長期租屋市場缺乏管理,或有黑市現況、租金上漲嚴重等情形,且租期不穩、租金上漲、租屋品質不佳等問題普遍存在,需大刀闊斧改進,給予內政部支持但盼持續性改革。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