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冒充房東低價出租 檢察官揭穿短付長收租賃詐騙手法

以案說法

冒充房東低價出租

檢察官揭穿短付長收租賃詐騙手法

網絡短租因其便捷、靈活深受年輕人青睞。“網上下單,自助入住”模式省去了線下交接的繁瑣,卻也暗藏風險。不法分子利用平臺審覈和線下驗證漏洞,設下低價陷阱,冒充房東實施詐騙,令租客蒙受房財兩空之痛。近日,七里河區人民檢察院通過以案說法揭示此類騙局,助您擦亮雙眼。

2023年6月至2024年10月期間,被告人楊某某因無力償還欠款,遂通過“美團”APP聯繫公寓管理公司工作人員,登記入住位於七里河區明珠家園、文博家園、海鴻大廈及蘭州市城關區雁灘家園、德勝大廈、蘭亭福地等小區的房屋後,冒充房東在“58同城”等APP、小區微信羣內或聯繫房屋中介人員發佈房屋出租信息,對被害人謊稱可以低價出租房屋,並僞造房產證明在騙取被害人信任後,與被害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要求被害人提前向其支付房屋租金、押金、物業費等費用,以此方式陸續騙取10餘名被害人共計20餘萬元。被害人在入住後得知楊某某並非房東,被真正的房東或民宿經營者發現異常要求搬離房間時才發現自己被騙,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七里河區人民檢察院受理該案後,全面審查證據,重點圍繞租賃合同約定的租期、被害人實際入住時間及被騙金額等關鍵事實,要求公安機關逐一覈實,精準認定楊某某的犯罪數額。結合公安機關查明的案情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爲、造成的社會危害後果、社會危險性等因素,七里河區人民檢察院已依法向七里河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官說法

此案是典型的“短付長收、高收低租”騙局。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並基於該錯誤認識“自願”處分(如交付)財產,從而騙取數額較大以上公私財物的行爲。本案中,楊某某:虛構身份,冒充真實房東。隱瞞真相,隱瞞其僅爲短期租客、無權轉租或長期出租的事實。僞造證據,僞造房產證騙取信任。誘使處分財產,以低價爲誘餌,誘騙被害人簽訂合同並支付長期租金等費用。其行爲不僅侵犯了被害人的財產所有權,也嚴重破壞了房屋租賃市場的誠信基礎和社會信任關係,依法應予嚴懲。

詐騙手法不斷翻新,但核心伎倆離不開“利誘”與“僞裝”。廣大市民務必保持清醒頭腦,增強防範意識,在租房等涉及大額資金交易時,牢記“核身份、查權屬、慎支付”九字訣。如遇可疑情況或不幸被騙,請立即保存好聊天記錄、轉賬憑證、合同文本等關鍵證據,並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可向檢察機關12309服務中心提供線索。善用法律武器,堅決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相關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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