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服員抱病上班逝 勞長:僱主拒絕病假最高罰150萬
勞動部長洪申翰15日受訪時表示,若是僱主勞工申請病假,可依規模、涉及人數、違反情節加重罰鍰,最重可達150萬元。(資料照/姚志平攝)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5日邀請勞動部、交通部等部會對「長榮空勤人員因病延誤就醫,應立即檢討航空業職場健康保障飛行安全」等專案報告。(林良齊攝)
近日長榮航空某空服員傳出因抱病上班過世,引發各界關注,勞動部長洪申翰15日受訪時表示,若是僱主勞工申請病假,可依規模、涉及人數、違反情節加重罰鍰,最重可達150萬元,至於病假影響全勤獎金等會用制度性要求保障勞工權益,呼籲企業也要正視勞工健康,「明明生病卻硬撐上班不應該被鼓勵」。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5日邀請勞動部、交通部等部會對「長榮空勤人員因病延誤就醫,應立即檢討航空業職場健康保障飛行安全」等專案報告。
交通部民航局長何淑萍表示,12日第一時間知悉此事後就請長榮航空公司提出說明,13日長榮航空提供簡要說明、對案情瞭解有限,民航局14日也派人至長榮航空了解飛航時間、組員報告、機長是否知情等等了解,「座艙長並未回報,機長並不知情」,要求長榮應落實SOP,至於請假制度沒有彈性等,會配合勞動部共同請長榮檢討,資方也要在勞資座談中提出探討。
洪申翰表示,若勞工請病假,僱主拒絕的話,可以依《勞動基準法》並視事業單位規模、涉及的人數、情節等,最重可處150萬元罰鍰,至於能夠扣發如全勤等獎金等,從勞動部函釋、部分法院判決等,如果請假扣發全月全勤獎金並不合理,後續會用制度性要求保障勞工權益。
洪申翰呼籲,如果勞工明明生病了,卻不願請病假休息、硬撐着上班,不應該被視爲企業正面績效,而勞工請病假及不利對待等樣態衆多的,會需要綜合的檢視跟評估。
至於職場霸凌並未納入「再申訴」機制,地方政府無權調查職場霸凌,洪申翰說,依草案規定僱主應提供公正、客觀調查,並有申訴機制,若勞工發現僱主違反相關程序,可依職安法提起申訴,若有違反則僱主必須要改善,甚至需要重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