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教導共犯如何面對檢調…北市議員陳怡君及助理涉詐 確定看守所過中秋

臺北市議員陳怡君及其助理張惠霖涉嫌詐領助理費、收賄替建商關說建案等,士林地檢署偵結起訴,2人自6月初羈押禁見至今,日前期限屆滿,法院聽取2人及檢方意見後,仍認有羈押必要,裁定2人9月3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

裁定指出,2人因貪污治罪條例等案遭檢方起訴,雖坦承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財、僞造署押、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但否認洗錢罪、否認有收賄的對價關係,足認2人涉犯公務員利用職務詐財、僞造署押、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洗錢罪、不違背職務收賄罪等,犯嫌重大。

審酌2人職務上有緊密上下隸屬信賴關係,戶籍地與現居地相同,交情匪淺,有事實足認2人仍有滅證、勾串之虞;又因2人涉犯重罪,有逃亡、串證高度可能性,士林地方法院自2025年6月3日裁定2人羈押禁見。

因羈押期限將屆,法院8月19日訊問被告,聽取檢察官及2人和辯護人意見後,審酌張惠霖對全部犯罪事實認罪,陳怡君除洗錢罪外其他均認罪,且2人繳回犯罪所得;考量2人職務、知法犯法,偵查初期多否認及迴避案情,並非自始坦承犯行。

且全案後續仍有傳喚2人及其他證人交互詰問的必要,考量相關人員有一定情誼及聯繫,仍有相互聯繫、袒護或虛僞陳述的高度可能;況且2人曾有教導共犯如何面對檢調調查的情況,可見2人遵循法律的期待性較低,自然有保全證人及共犯不受勾串以利審判程序進行的必要,故羈押原因依然存在。

臺北市議員陳怡君的辦公室主任張惠霖。記者李隆揆/攝影

臺北市議員陳怡君。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