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交保失敗 抗告駁回確定羈押2月
民進黨 臺北市議員陳怡君(中)涉嫌詐領助理費,移送士林地檢署復訊後聲押(中時資料照片,杜宜諳攝)
民進黨籍臺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00多萬元,遭檢察官依貪污等罪聲請羈押,士林地院裁定1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士院重開羈押庭認爲陳女擔任臺北市議員,具有民意代表影響力,且她曾經提醒下屬如何面對檢調,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改裁定羈押禁見2月,她提抗告駁回確定,陳從2月20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高院認爲,陳抗告否認有勾串證人、共犯之事實,與卷內事證不符;且陳與本案部分共犯具親屬關係,更難避免藉由共同親屬私下聯絡,此均與共犯是否經裁定羈押無必然之關聯性,被告以共犯已經裁定羈押,故無羈押之必要云云爲辯,亦非可採。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檢調調查,陳怡君涉嫌自2019年間起,指示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楊姓研究室主任,協助處理作帳、提領薪水、保管人頭助理存摺等私人事務,陳女另利用胞弟陳衛德夫婦、張惠霖胞姊、前員工賀男4名親友,輪流充當人頭助理,向議會不實申領助理費,估計陳怡君與張惠霖5年內詐領助理費3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