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助理費 法院裁定延押禁見
北市議員陳怡君遭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資料照)
北市議員陳怡君因涉嫌詐領助理費案,繼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日前遭延押後,士林地方法院4日裁準延長羈押陳怡君兩個月,並禁止其接見通信。士林地院表示,經法官訊問後,認定陳怡君犯罪嫌疑重大,其所涉犯爲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事實足夠認定被告有串供、滅證之虞,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裁定延長羈押,時間自4月20日起算。
檢調單位指出,陳怡君自2019年起,涉嫌利用其胞弟、弟媳等人的名義,虛報助理薪資,詐領公款,其行爲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以及刑法中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本案除了陳怡君本人外,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張惠霖的胞姊,以及陳怡君辦公室的前主任賀姓男子和楊姓議會研究室女主任等多人皆被指控涉案,不法所得初步估計已超過新臺幣300萬元。
檢調於今年2月12日展開大規模搜索行動,同步約談包括陳怡君在內的7名被告以及3名證人。經訊問後,檢方認爲陳怡君與張惠霖兩人涉犯重罪且有串證的可能性,當庭將兩人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同案的其他被告則分別以新臺幣1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
針對陳怡君的部分,檢方在搜索後首次聲請羈押時,士林地院裁定以新臺幣100萬元交保,而張惠霖則裁定羈押禁見。然而,士林地檢署提起抗告,經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併發回士院更裁,士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陳怡君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