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300萬助理費!北市議員陳怡君、饅頭主任聲押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陳怡君研究室12日遭檢調搜索,陳(前中)隨後遭檢調人員帶離。(郭吉銓攝)
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圖爲洪姓弟媳。(李文正攝)
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圖爲賀姓前員工。(李文正攝)
民進黨籍臺北市議員陳怡君遭檢舉利用親友擔任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達300多萬元。士林地檢署12日指揮調查人員搜索陳怡君辦公室等13處,並帶回陳怡君等7名被告。胞弟陳衛德以及洪姓妻子被當作人頭,由辦公室主任「饅頭」提領薪資挪爲私用,調查人員偵訊後,將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今(13日)凌晨2時許把陳怡君等人移送士檢覆訊,經漏夜偵訊後,陳怡君和張姓主任被當庭逮捕,檢方已向法院聲請羈押。
檢方調查,陳怡君涉嫌自2019年起,利用胞弟陳衛德、洪姓弟媳、賀姓前員工、張姓辦公室主任胞姊,4人充作人頭,再接由大同服務處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楊姓議會研究室主任,製作相關文件資料,提領薪資挪作他用,其行爲涉犯貪污等罪,7人均被列爲被告。
根據資料指出,陳怡君等人利用人頭擔任助理,向議會申報爲公費,但實際上陳的親友並未上班,也沒有從事助理工作,而是由陳怡君的辦公室主任張惠霖,綽號「饅頭主任」製作相關出勤紀錄,提領薪資後挪作他用。
陳怡君聲稱助理費全數用於公務,但檢調懷疑其中涉及不法。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裡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議員每月助理費總額不得超過32萬元,且至少需聘用6名助理。檢調指出,陳怡君的4名親友自2019年起陸續在服務處掛名,每月請領4萬至8萬元不等助理費,總金額超過300萬元。
面對媒體詢問其胞弟、洪姓弟媳是否爲北市議員人頭助理,助理費款項是否挪作己用等問題,陳怡君迴應,「懇請大家相信我的清白,我陳怡君不是這樣的人」,隨後陳在調查官陪同下走進去士林地檢署。
此外,檢察官訊後,今天凌晨諭令陳怡君辦公室前員工賀姓男子以新臺幣50萬元交保,陳怡君胞弟、弟媳洪姓女子分別以1萬元交保。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