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涉詐領助理費 檢聲押禁見

陳怡君。(民衆提供)

張惠霖。(民衆提供)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陳怡君被控涉嫌以親友充當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用。調查人員13日凌晨將陳怡君及其服務處主任張惠霖移送士林地檢署復訊,並以涉犯重罪、有勾串之虞爲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陳怡君面對媒體詢問時,否認相關指控,並表示「懇請大家相信我的清白,我陳怡君不是這樣的人」。然而,檢方在訊問後,認定陳怡君與張惠霖涉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押。

另外涉案5名被告,陳怡君的胞弟陳衛德以1萬元交保,其洪姓妻子同樣以1萬元交保。此外,賀姓前員工以50萬元交保,張惠霖的胞姊以30萬元交保,楊姓研究室主任則以24萬元交保。

檢調獲報指出,陳怡君涉嫌自2019年起,利用陳姓胞弟、洪姓弟媳、張姓辦公室女主任胞姊、前員工賀姓男子等4名親友,輪流充當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金額估計約爲新臺幣300多萬元。

檢調追查發現,陳怡君涉嫌指示張姓辦公室女主任、楊姓議會研究室女主任,協助處理作帳、提領薪水、保管人頭助理存摺等私人事務,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