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 胞弟、弟媳領錢不用上班

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圖爲洪姓弟媳。(李文正攝)

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圖爲賀姓前員工。(李文正攝)

議員陳怡君利用胞弟陳衛德充作人頭詐領補助,被控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郭吉銓攝)

民進黨籍臺北市議員陳怡君,遭檢舉利用親友擔任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達300多萬元。士林地檢署12日指揮調查人員搜索陳怡君辦公室等13處,並帶回陳怡君等7名被告。胞弟陳衛德以及洪姓妻子被當作人頭,由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提領薪資挪爲私用,調查人員偵訊後,將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晚間將陸續移送士林地檢署復訊。

陳怡君涉嫌自2019年起,利用胞弟陳衛德、洪姓弟媳、賀姓前員工、張姓辦公室主任胞姊,4人充作人頭,再接由大同服務處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楊姓議會研究室主任,製作相關文件資料,提領薪資挪作他用,其行爲涉犯貪污等罪,7人均被列爲被告。

陳怡君等人利用人頭擔任助理,向議會申報爲公費,但實際上陳的親友並未上班,也沒有從事助理工作,而是由陳怡君的辦公室主任張惠霖,綽號「饅頭主任」製作相關出勤紀錄,提領薪資後挪作他用。另有4名證人,其中1人未到案。

陳怡君聲稱助理費全數用於公務,但檢調懷疑其中涉及不法。根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裡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議員每月助理費總額不得超過32萬元,且至少需聘用6名助理。檢調指出,陳怡君的4名親友自2019年起陸續在服務處掛名,每月請領4萬至8萬元不等助理費,總金額超過300萬元。

陳怡君曾爲民進黨內派系正國會成員,2018年當選市議員,併成功連任。對於這次的指控,陳怡君表示「請大家相信我的清白」,並將配合檢調調查。全案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偵辦,詳細案情仍待檢調進一步釐清。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