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費、收賄案開庭 北市議員陳怡君認錯不該收錢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陳怡君(中)涉嫌詐領助理費,士林地院開庭審理,陳怡君坦承錯誤,沒有意識到收助理費有對價關係。(中時資料照,杜宜諳攝)
民進黨籍臺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及收賄案,士林地院今(20)日開庭審理。傳喚陳怡君、張惠霖作證,針對品嘉建設董事長鬍偉良,是否透過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每月支付4萬元顧問費行賄陳怡君。陳怡君當庭坦承錯誤,表示她事後才知情,雖未歸還款項,但強調沒有意識到有對價關係。法官認爲其他被告均認罪,唯獨胡偉良否認行賄,諭知全案12月8日續審,將進行言詞辯論。
陳怡君證稱,她是張惠霖收取顧問費數月後才知道這件事。她先前未見過胡偉良,僅在當選後因胡曾出借地點懸掛看板而當面致謝。陳怡君稱秉持互惠想法協助協調會,並指張惠霖告知費用均用於公務開銷。陳怡君坦承,她不應該收取任何費用。
張惠霖則供稱,她在2023年8月至2025年2月期間,每月領取4萬元顧問費。她一開始介紹2位地主給品嘉總經理高明義,雙方僅口頭協議。張惠霖表示,後續數月均無新增危老案子,她覺得受之有愧,才轉而協助會勘、選民服務,並稱不清楚老闆是胡偉良。
因此案轉任顧問的前總經理高明義證稱,他是經地方人士介紹認識「饅頭主任」(張惠霖)。高明義表示,因張女稱想買房缺少頭期款,他才聘請她擔任顧問,協調都更整合。他指出,5萬元以下的顧問費他有權決定,曾告知胡偉良但未獲迴應,便指示會計匯款。
胡偉良在法庭上仍矢口否認有對價關係,檢方起訴指控,陳怡君與張惠霖自2018年底起,涉嫌利用親友人頭詐領助理費高達384萬餘元。兩人另於2023年8月起,收受建商顧問費總額70萬餘元,並利用職權向市府關說建案。陳、張兩人開庭均稱,不論是否與該建商有關,都會協助選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