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涉詐助理費300萬元 北市議員陳怡君100萬元交保離開
▲北市議員陳怡君100萬元交保離開。(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鄒鎮宇/臺北報導
北市議員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以人頭助理手法詐領助理費,士院13日裁定陳怡君100萬元交保,張惠霖則羈押禁見。對此,陳怡君13日晚間8時02分交保100萬元現金,僅說「謝謝大家關心」就坐上特斯拉離開。
辦理交保時卻出現意外插曲,家屬帶着整整100萬元現鈔前往法院繳納保證金,卻因點鈔機運作不順,一度卡住導致數鈔時間延誤。
據瞭解,陳怡君家屬當晚帶着現金至法院辦理交保,但由於是散鈔,須使用點鈔機清點。然而,在點鈔過程中,機器多次「卡卡」,導致作業進度受影響,拖了將近一小時才順利完成交保程序。
法院裁定指出,陳怡君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的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院認爲本案關鍵證據已獲保全,包括銀行交易明細及相關對話紀錄等,且同案被告張惠霖已遭羈押禁見,使得證據篡改的風險降低,因此決定讓陳怡君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於戶籍地,禁止出境、出海8個月,且嚴格禁止與本案共犯及證人接觸,以確保調查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