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繼續押!陳怡君涉詐助理費455萬 求交保遭法官當庭打槍

▲民進黨北市議員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詐領助理費遭收押至今155天,今法院首開庭。(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民進黨北市議員陳怡君自2019年起涉以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收賄建商協助建案,犯行長達6年,與主任張惠霖等7人遭起訴並聲請沒收455萬元。士林地院今(25)日首開庭,張惠霖庭中身體不適一度離席,2人皆認罪盼交保,但受命法官認同案被告仍否認犯行、恐有勾串疑慮,建議待8月18日其他被告開庭後再聲請。

陳怡君自2025年2月20日遭裁定羈押至今155天,今法院(25)日首開庭時她除對洗錢罪爭執,其餘罪名均不爭執也不聲請調查證據。

庭訊進行不久,張惠霖突感身體不適,向法官說明由法警戒護上廁所,約20分鐘後纔回到被告席;過程中,旁聽席上的友人緊張轉動佛珠,眼神一路盯着張,滿是擔憂。

張惠霖庭上改口承認部分詐領助理費流入股票投資,並坦承收受品嘉建設總經理高明義每月3萬9207至3萬9219元「顧問費」,18筆共計70萬5894元,強調僅「協調聯絡北市府」而非「關說」。

其辯護律師稱她非公務人員,盼能減刑並給予緩刑機會;陳怡君律師則以被告坦承犯行爲由請求交保,但受命法官考量同案其他被告仍否認犯行,恐有勾串之虞,建議可待8月18日其他被告開庭後再聲請,若仍欲交保,可另行具狀聲請。

起訴指出,陳怡君在2019年上任第13屆市議員後,便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綽號「饅頭主任」)共謀,利用胞弟媳與親友掛名助理,僞造聘書與人事資料,自2019年起至2025年2月止,詐領助理薪資、年終獎金與慰勞金共計384萬8,568元。相關金流經層層轉帳、提領後轉入證券帳戶,部分更用於租屋費用,藉此掩飾來源,構成洗錢行爲。

不僅如此,陳怡君自2023年8月起,還透過張惠霖收受品嘉建設董事長鬍偉良與總經理高明義以「顧問費」名義每月賄款3萬9,207元至3萬9,219元,總計18筆共70萬5,894元。

然而,陳怡君多次施壓市府工務局、公園處與自來水處,爲建商協調行道樹遷移、臨時用電與污水設施審查程序,對價明確,涉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面對指控,陳怡君辯稱聘書與帳戶非其主導、提款卡「只是放在包包備用」,對金流不知情,顧問費也非她收取。張惠霖則承認操作金流,稱款項是補貼辦公室。建商胡、高則供稱付費是爲避免行政拖延,屬「友誼贊助」,未與議員談妥對價。

全案起訴7人,陳怡君、張惠霖、洪於涵、賀璽、張家蓉、胡偉良與高明義;另議會研究室主任楊蕙綺、資產公司負責人徐秀蘭及掛名助理陳衛德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