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外籍生揪團當詐團車手 遭檢察官起訴1年9個月

新竹越南籍大學生在臺擔任詐團車手,新竹檢警發現黃男、槃女招攬另7位來臺就讀的越南籍大學生加入詐騙集團,可賺取每天2000元至7000元不等金額報酬,遭檢警破獲調查今天起訴,新竹地檢署表示,本案即有多名來臺求學外籍生涉入詐騙集團,從事提款車手或收水角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與金融秩序,對我國大學留學環境造成衝擊,求刑1年9個月以上之刑,以資懲儆。

檢警調查,黃男、槃女招攬7位越南籍學生,加入由綽號「阿俊」與阮男及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的成年人所組成的詐騙集團,且依該詐騙集團組織分工,透過TELEGRAM通訊軟體聯繫,均擔任依指示、以人頭帳戶提款卡提領詐騙款項並轉交上手黃男、槃女,即俗稱「提款車手」工作,賺取每日2000元至7000元不等金額報酬。

期間黃男亦會自行持人頭帳戶提款卡提領詐騙款項並轉交上手「阿俊」,據以賺取提領金額百分之4之報酬。檢警發現,詐騙集團成員先由上游成員透過LINE、Messenger、Instagram等通訊軟體聯繫被害人,編造假投資、假購物、假租屋、假借款等情境,誘騙對方匯款至特定人頭帳戶,再由這些車手持提款卡於新竹市香山區、北區等超商提款機提領現金。

並將提領後將款項交給黃男、槃女,再統一以越南商店匯兌爲越南盾,轉至「阿俊」等人指定帳戶。嗣經檢警調閱監視器與比對金融帳戶交易紀錄,掌握各車手提領時間與地點,拘提車手到案並查扣多張金融卡、手機、作案衣物及大筆現金等物。

新竹地檢署請法院審酌,爲貪圖輕鬆得手之不法利益,而加入詐欺集團擔任面交車手,其行爲足使詐欺集團成員得以隱匿真實身分,減少遭查獲之風險,益發助長詐欺犯罪猖獗,各求刑1年9個月,以資懲儆。

新竹地檢署呼籲,詐欺犯罪集團近年來呈現組織化、跨境化趨勢,甚至以吸收在臺就學之外籍學生擔任車手爲目標,透過通訊軟體或同學、同鄉牽線,以高額報酬爲誘因,藉生活壓力或資訊落差加以吸收利用,積極吸收外籍學生參與提款、洗錢等非法行爲。本案即有多名來臺求學之外籍學生涉入詐騙集團,從事提款車手或收水角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與金融秩序,也對我國大學留學環境造成衝擊。

新竹地檢署。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