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生揪團當車手 9人起訴

新竹地檢署。本報資料照片

起訴書,黃男、槃女爲越南籍,就讀新竹某大學,兩人去年間透過通訊軟體及同學、同鄉牽線,以賺外快爲由,招攬二名陳姓、二名杜姓、範姓、潘姓、阮姓等同在臺就讀大學的越南學生,加入阮姓男子及綽號「阿俊」、和另一姓名不詳成年人組成的詐騙集團。

警方調查,詐團上游成員先透過LINE、IG等通訊軟體聯繫被害人,假借投資、購物、租屋、借款等方式,誘騙對方匯款至人頭帳戶,再由車手持提款卡於新竹市香山區、北區等超商提款機領現金。

接着詐團透過TELEGRAM通訊軟體聯繫外籍生車手,以人頭帳戶提款卡領錢後,轉交給黃男、槃女,再統一到越南商店匯兌爲越南盾,轉至「阿俊」等人指定帳戶;外籍生車手每天可賺二千至七千元的報酬;黃男也會持人頭帳戶提款卡提領詐款,轉交上手「阿俊」,賺取提領金額百分之四報酬。

檢警獲報,調閱監視器與比對金融帳戶交易紀錄,掌握各車手提領時間與地點,陸續拘提車手等九人到案,查扣多張金融卡、手機、作案衣物及大筆現金等物。

新竹地檢署表示,詐騙集團近年組織化、跨境化,吸收在臺外籍生擔任車手,影響社會治安與金融秩序,也衝擊我國大學留學環境,昨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罪、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