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檢首破外籍車手詐團 9男女學生遭起訴

新竹地檢署首次偵破有大規模外籍學生遭吸收爲車手的詐驗、洗錢不法案件。(本報資料照片/陳育賢新竹傳真)

新竹地檢署首破外籍學生車手詐團!新竹縣警新湖分局去年底在監控異常提領現金的自動櫃員機時,發現新竹縣、市有幾處提款機有密集提領情況,經竹檢指揮偵辦與監控,循線查獲某科大7男2女外籍學生遭詐團吸收爲車手成員,1月多個月即提領300餘萬贓款,全案8日偵結,依組織犯罪、洗錢、加重詐欺等罪嫌起訴。

檢方調查,跨海來臺就讀新竹某科大的黃姓、槃姓外籍學生,在臺期間受綽號「阿俊」等人組成的不法集團吸收爲車手,因替詐騙集團提款報酬頗豐,呷好道相報,再招覽6男、1女學弟、妹共同爲不法集團工作。

起訴書指出,該詐騙集團成員先由上游成員透過LINE、Messenger、Instagram等通訊軟體聯繫被害人,編造假投資、假購物、假租屋、假借款等情境,誘騙對方匯款至特定人頭帳戶,再由外籍學生車手持提款卡於新竹市香山區、北區等超商提款機提領現金,黃、槃2嫌收到贓款後,再統一以越南商店匯兌爲越南盾,轉至「阿俊」等人指定帳戶。

詐騙集團組織分工則是透過TELEGRAM通訊軟體連繫,車手們依指示以人頭帳戶提款卡至新竹縣、市幾處超商甚至是校內超商自動櫃員機提領詐騙贓款,再轉予黃、槃2嫌,黃嫌可獲取贓款的4%報酬,再分予下線車手每日新臺幣2000元至7000元高額報酬。

檢方偵結全案認爲被告等人均非無謀生能力的學生,爲貪圖輕鬆得手的不法利益,而加入詐欺集團擔任面交車手,危害社會信賴關係及金融交易秩序,殊值非難,全案依組織犯罪、洗錢、加重詐欺等罪嫌起訴,並具體求刑有期徒刑1年9個月以上之刑。

新竹地檢署也提出呼籲,詐欺犯罪集團近年來呈現組織化、跨境化趨勢,甚至以吸收在臺就學之外籍學生擔任車手爲目標,透過通訊軟體或同學、同鄉牽線,以高額報酬爲誘因,藉生活壓力或資訊落差加以吸收利用,積極吸收外籍學生參與提款、洗錢等非法行爲。

此案即有多名來臺求學之外籍學生涉入詐騙集團,從事提款車手或收水角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與金融秩序,也對我國大學留學環境造成衝擊。

新竹地檢署署將持續與警政、教育機關強化合作,鎖定人頭帳戶與金流節點,依法嚴查嚴辦,並呼籲各級學校與相關單位加強宣導與關懷機制,主動防堵本國及外國籍學生落入詐欺集團犯罪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