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首例!詐騙集團招當地人當車手「跨海提領80萬」 檢依法起訴

▲金門首例,詐騙車手起訴。(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記者林名揚、劉人豪/金門報導

金門地檢署日前破獲一起跨海招募金門縣民,擔任詐欺車手的案件,詐團在臺灣本島對被害人稱投資股票保證獲利,得手80萬元,經偵查終結,依法對詐團4人提起公訴。金門地檢署指出,陳姓男子、周姓男子及童姓男子,於2024年12月14日前某時加入通訊軟體LINE暱稱「林麗虹」、「新陳-紫紅」等人所屬詐欺集團,由陳男擔任負責招募取款車手招募人,周男擔任招募人兼負責監控取款車手及向取款車手收取詐欺款項監控手,童男則擔任居中牽線介紹人。陳男、周男於2024年12月14日21時至22時間,在黃姓男子金門縣住處,許以每日2萬元之報酬,招募黃男加入本案詐欺集團,擔任負責向被害人收取詐欺款項取款車手。

金門地檢署表示,本案詐欺集團所屬成員「林麗虹」,以通訊軟體LINE對被害人稱,可向東元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投資股票,保證獲利等語;並搭機前往桃園市,佯裝爲東元公司人員「李鳴勳」,向被害人出示僞造工作證、契約書及存款憑證,致被害人交付現金30萬元。

另外詐欺集團所屬成員「新陳-紫紅」以通訊軟體LINE對另名被害人稱可向新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融資投資股票,藉以獲利,以相同手法讓被害人王交付現金50萬元。

金門地檢署接獲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情資,詐欺集團成員周男因檢警機關極力打詐,致其苦無車手可用,遂經由其在金門友人童男居中牽線,跨海招攬金門縣縣民陳男及黃男擔任招募人及車手,並由周男擔任車手頭,攜同黃男前往臺灣本島取款共計80萬元。

黃男因良心不安,事後至警局自首,經檢察官偵辦陸續在金門縣及跨海至本島執行拘提、搜索等偵查作爲,並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詐騙集團成員三人獲准,經偵查終結,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僞造私文書、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洗錢等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