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誘「投資靈骨塔位」!詐團得手1400萬 雲檢起訴7人
李姓男子佯稱可協助販售靈骨塔位,但須先繳交鑑定費、向2名民衆詐得1400餘萬元,30日雲林地檢署起訴李男等7人。(雲林地檢署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李姓男子得知謝男、武男有骨灰罈罐、靈骨塔位、靈骨塔位權狀要販售,表示可以協助銷售,但須先繳交鑑定費、操作負債比等,向2人詐得1400餘萬元,30日雲林地檢署起訴李男等7人,並呼籲近來詐團以低價誘騙民衆購買「靈骨塔位」,民衆欲賣出時再訛詐1次,等於被剝了2層皮。
李男曾從事殯葬禮儀工作及靈骨塔位買賣仲介,因此深諳有民衆以買賣靈骨塔位、牌位等殯葬商品作爲理財投資管道,欲透過脫手這些商品套利。得知謝男、武男分別有骨灰罈罐、靈骨塔位、靈骨塔位權狀要販售,鎖定2人展開詐騙。
李男自2023年7月起,與顏男、邱男、張女等人配合,共同對謝男、武男施用詐術,表示可代爲媒介販售骨灰罈罐、靈骨塔位、靈骨塔位權狀,但須先繳納骨灰罈罐提領費、鑑定費、塔位劃位費、補繳稅金、操作負債比等各種名目,向謝男、武男分別詐得778萬5000元、629萬5000元。
其中武男爲支付費用,還將土地、房屋設定抵押權給借款公司,後來謝男、武男發現被騙報警處理,警方於去年11月28日持拘票與搜索票,前往李男南投縣住處搜索,李男在其妻示警掩護下跳樓逃脫,後來仍遭警方循線逮捕。
李男落網後,辦案人員陸續逮捕其他共犯,查扣9萬8000元現金,14份委託銷售契約書、3份買賣投資受訂單、9張產權清查表、登記表2張、委託終止切結書1份等證物。偵辦過程中,還發現1名49歲許姓男子以同樣騙術,詐騙武男4萬元。
雲林地檢署表示,李男等7人分別涉普通詐欺、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參與犯罪組織等罪,日前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地檢署指出,近來詐騙集團以低價誘騙民衆投資購買「靈骨塔位」等商品,宣稱數年後即有數倍的投資報酬,導致民衆投入資金後血本無歸,詐騙集團更利用民衆遭受財損,亟欲拋售前開商品,再次施詐行騙。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