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農地回填廢棄物!4公司11人被起訴 沒收不法所得8億元

▲桃園地檢署指揮警方偵辦回填建築廢棄物案,圖爲被開挖農地。(資料照/桃園地檢署提供,下同)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根據環境部接獲檢舉在新屋區農地有假承租、真回填建築廢棄物案,檢方指揮大園警方蒐證,並配合環境部環管署北區管理中心人員長期蒐證屬實,將4間公司吳姓負責人、梁姓與戴姓男子等11人涉嫌違反廢清法偵結起訴,檢方向法院將主嫌吳姓負責人等3人具體求刑3年以上,其餘8名被告求刑1年8月至1年2月不等,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8億餘元、查扣供犯罪所用曳引車17輛,徹底剝奪被告等人犯罪所得。

桃園地檢署指出,本案系環管署北區中心接獲檢舉報請檢方指派檢察官王念珩指揮偵辦,由大園警分局、環管署北區中心、桃園市環保局組成專案小組,利用多項科技偵查,查出某公司43歲吳姓負責人爲首之犯罪集團,於去年2、3月間,由54歲梁姓男子以親友名義購買新屋區下田心子段農地2處,再與吳姓負責人簽署「灌溉溝渠工程合約」佯裝施工整地,卻私下挖取農地具有價值之土方販售後,再由吳、樑聯繫砂石車司機向不詳工地載運營建廢棄物、廢棄土石方回填;復於同年8月,吳姓負責人向新屋區吉祥段農地之地主佯稱可協助整地,簽署「灌溉溝渠工程合約」,隨即挖取土方回填廢棄物,開挖農地深達7公尺,面積則高達1萬5,668平方公尺,造成農地殘破不堪難以農作,嚴重破壞國土及土地所有人之財產。

檢警與環保人員專案小組查出,被告吳等犯罪集團曾因相同犯罪遭查獲,因此行事謹慎小心,專案小組歷時4個月積極蒐證,於今年3月3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由檢察官王念珩偕同檢察官姚承志、陳肯率領專案小組到場搜索,同步開挖上開3處農地,發現埋有大量紅磚、混凝土塊、鋼筋及疑似連續壁之皁土等營建廢棄物,陸續清查共犯結構,後續再執行3波搜索,將吳、樑與42歲戴姓男子等3人陸續拘提到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被告則以5至1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查扣供犯罪所用之曳引車17輛等證物。

▲查扣犯罪集團使用17輛曳引車等證物。

檢方於7月初偵查終結,被告吳烜等11人及4間公司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刑法之詐欺得利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檢方考量被告吳、樑與戴姓被告等人已有多項環保犯罪等前科,漠視廢棄物清理法等規定,此次再爲本案犯行,具體求處有期徒刑3年以上,其餘被告分別求處有期徒刑1年8月至1年2月不等。

桃檢強調,本案犯罪集團有組織性破壞環境以牟私利,受害土地面積甚廣,幸專案小組契而不捨速辦嚴查,打擊環保犯罪。呼籲民衆見有不法環保犯罪踊躍檢舉,桃檢將持續與執法機關緊密合作,共同守護臺灣美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