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回填廢棄物案外案 警、環涉包庇收公關費起訴求重刑
桃園地檢署偵辦土方回填廢棄物,意外發現有巡佐、員警向土方業者收取公關費,轄內12萬元、經過6萬元。還有環保局稽查員以大車600元、小車300元價格索賄。還有桃園警分局小隊長製作假筆錄騙取工作獎金。檢方今天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檢方提供)
桃園地檢署偵辦土方回填廢棄物,意外發現有巡佐、員警向土方業者收取公關費,轄內12萬元、經過6萬元。還有環保局稽查員以大車600元、小車300元價格索賄。還有桃園警分局小隊長製作假筆錄騙取工作獎金。檢方今天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檢方提供)
桃園地檢署偵辦土方回填廢棄物,意外發現有巡佐、員警向土方業者收取公關費,轄內12萬元、經過6萬元。還有環保局稽查員以大車600元、小車300元價格索賄。還有桃園警分局小隊長製作假筆錄騙取工作獎金。檢方今天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檢國土專組檢察官王念珩偵辦吳姓業者挖取土方回填廢棄物案件時,發現竟有員警、環保局人員涉案。
檢方查出,黃姓巡佐由陳姓小隊長牽線,收取「公關費」,若土方在分駐所轄內回填,每月12萬元,途經分駐所轄區,則是每月6萬元,換取不取締回填土方。2024年7月至今年2月陸續收賄42萬元,陳男則收取2萬元謝金。另黃男金融帳戶從2024年3月至今年2月不定期現金存入184萬元,與不相當且未合理說明,屬於財產來源不明。
此外時任大園警分局永安派出所朱姓警員也與吳姓業者約定,每月2萬元賄賂不取締廢土。去年7月至12月共交付12萬元。朱男退休後,今年2、3月仍轉託張姓、陳姓員警以警用小電腦查詢車輛車籍資料,再轉知吳男。張、陳皆緩起訴處分。
另桃園市環保局時任張姓稽查員向吳男以工地車輛小車1車300元、大車1車600元代價索賄,吳男爲避免遭到查緝,2024年2月、8月分別交付10萬800元、4萬2600元賄賂,作爲不稽查或協助規避環保稽查對價,張男2024年8月8日離職後,到吳男開設公司擔任「環保顧問」,至去年9月收取30萬至40萬元顧問費,違反公務員於其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顧問。
此外陳姓小隊長也被查出與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陳姓偵查佐,2023年11、12月間,指示民間友人制作實選舉賭盤、毒品及槍砲案件檢舉筆錄,2件不起訴、1件未移送。選舉筆錄更由陳性小隊長自備2萬元提供檢舉人匯款,以作爲被檢舉人經營總統大選選舉賭盤證據,並持假筆錄、匯款資料向桃檢及法院聲請搜索票,並申領獎金5萬元。此外2人受友人請託,以查緝逃犯登入警方系統查詢車輛行蹤,並將資料泄漏給友人。
檢察官王念珩查悉後,指揮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警政署、桃園市警局、桃園市警局大園分局及龜山分局今年4月23日陸續拘提員警等人,並羈押黃男等5人獲准。檢方認爲,黃男等人涉犯職務收賄、行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財產來源不明、泄漏國防以外秘密、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22日起訴移審。並請法院審酌黃男等人身爲警職、環保人員未能恪遵法令、嚴守分際,而犯案,已嚴重破壞人民對於政府機關行使公權力之期望,並斲傷國民對於公務員執行公務廉潔性之信賴及警察、環保機關之信譽,甚而影響社會公衆利益,是渠等犯罪情節非輕,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桃檢呼籲,環保犯罪破壞國土環境、貪污犯罪侵蝕公務廉潔,影響公共利益甚鉅,本署將加強與警調廉環執法單位合作共同打擊犯罪,守護環境,澄清吏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