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農地遭深挖7公尺埋廢料 警逮11人求重判 不法所得逾8億

環檢警今年3月查獲吳男與清除業者勾結,利用農地整地名義,將廢鋼筋、廢木材、廢塑膠等營建混合物回填至桃園市多處農地。圖爲農地遭挖取原生土石後產生天坑。(環境部提供/蔡佩珈臺北傳真)

環檢警今年3月查獲吳男與清除業者勾結,利用農地整地名義,將廢鋼筋、廢木材、廢塑膠等營建混合物回填至桃園市多處農地,經多次搜索及夜間埋伏,查扣15輛清除車輛,桃園地方檢察署近日偵結起訴共11人及4家公司法人,具體求處有期徒刑3年以上,其餘被告分別求處有期徒刑1年8月至1年2月不等,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新臺幣8億509萬8937元。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表示,該案犯罪集團手法惡劣,先以親友名義購買桃園市農地,再利用購得的農地向銀行抵押貸款換取現金,隨後將農地原生土石挖除販售,深度竟達7公尺,形成怵目驚心的「天坑」,接着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及大量營建混合物進行回填。

環管署表示,專案小組經過縝密蒐證,於今年3月由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搜索,並同步開挖3處農地,證實農地確實遭到回填營建混合物,且其中混雜着廢鋼筋、廢木材及廢塑膠等廢棄物。

環管署表示,營建混合物非法回填嚴重破壞農地地力與生態環境,更可能導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犯嫌及相關集團成員涉犯《廢棄物清理法》依法可處1年至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新臺幣1500萬元罰金。

環管署也提醒,土地所有權人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同樣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相關刑責,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