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業者出口廢塑膠 不法所得近4億
環管署、桃園地檢署、保七總隊刑警大隊及桃園市環保局組成專案小組,查獲不肖業者非法出口5832公噸廢棄物。(姜霏攝)
環管署、桃園地檢署、保七總隊刑警大隊及桃園市環保局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查獲不法業者承租桃園市新屋區及中壢區共3處廠房,長時間大量貯存及棄置廢塑膠混合物約5549公噸,並已違法出口約5832公噸,全案由桃園地檢署依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偵結起訴11人,查扣犯罪所得3億9479萬元。
馬可斯公司吳姓負責人等人,涉嫌以每公斤3至10元價格收購廢塑膠混合物,製成塑膠粒子後出口至中國大陸、東南亞等地。財政部關務署去年4月會同環管署開櫃查驗該公司在基隆港、臺中港報關出口的2批貨物,發現該公司未取得廢棄物輸出許可,意圖以塑膠原料名義將廢塑膠混合物非法輸出境外,所幸經由跨部會合作及時攔阻,未持續將廢棄物非法輸出境外。
環管署後續透過「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數萬筆資料,鎖定該公司所屬車輛運輸軌跡,並溯源查獲新屋區及中壢區3處非法廢棄物貯存場址,共堆置5549公噸廢塑膠混合物,長期以「合法報關、非法夾帶」模式將廢棄物輸出境外。檢方估算非法處理廢棄物總重量高達1萬1381公噸,不法所得初估3億9479萬元。
環保局長顏己喨指出,專案小組進一步溯源清查廢棄物產源,查到有多家清除機構未依規定將受委託清除廢棄物送往合法處理廠,反而轉交該業者非法輸出境外,後續環境清理及復原成本預估高達近2億元。
環境部常務次長沈志修說,全案涉犯《廢棄物清理法》非法輸出廢棄物部分,最高裁罰1000萬元以下罰鍰;另非法清除及處理廢棄物部分,桃園地檢署起訴吳男等11人,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