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填逾8萬平方公尺!非法廢土集團賺859萬 雲檢起訴36人1公司

▲雲林地檢署查緝非法廢土集團,起訴魏姓首腦等36人及1公司。(圖/記者遊瓊華翻攝,下同)

記者遊瓊華、劉人豪/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長期積極打擊以回填廢土方式破壞農地與國土資源之環境犯罪,自2022年起即針對某不法集團進行追查,經縝密調查後,於2025年5月底偵結,不法獲利約859萬,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第4款等罪嫌,起訴魏姓首腦等36人及1家公司。

雲林地檢署指出,緝獲41歲魏姓男子爲首的非法廢土集團,與由36歲陳姓男子擔任負責人地車隊合作,自北部營建工地及土石資源堆置處理場非法運送營建混合物與俗稱「土餅」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至雲林多處農地違法回填。

廢土集團回填11筆農地,面積合計約67000平方公尺;車隊集團回填3筆農地,面積約13700平方公尺。總計逾80000平方公尺,均爲特定農業區之優良農地,遍佈斗六、西螺、土庫、元長、褒忠、崙背、麥寮等鄉鎮。部分土地更涉及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管理之河川區域公有地、土庫鎮高鐵路權用地,甚至爲臺灣自來水公司之集水區用地。

該廢土集團分工精密,由魏男35歲陳姓女友負責記帳,36歲吳姓男子等人操控挖土機,39歲伍姓男子等人負責放哨並引導重機具經隱蔽小路進出。地主仲介57歲林姓男子則偕同其30歲兒子共同參與,並以監視器過濾車流、按車次收費方式進行牟利。另查獲地主55歲陳姓男子、53歲陳姓男子等16人,爲節省購土費用,提供自有農地任意回填廢土,助長犯罪,甚至有知名房仲56歲吳姓男子涉入仲介行爲。

另本案偵查過程中,發現在大陸地區的魏男得知挖土機司機吳男等人被逮捕拘提,透過在臺的陳姓女友委任59歲劉姓女律師,劉女律師利用律見羈押禁見被告吳男的機會得知偵查中警詢、偵訊內容,由劉律師告訴在看守所外面等候消息的陳女,復輾轉告知魏男,以此方式泄密偵查中秘密。

本案查扣犯罪工具與物證包括挖土機3臺、砂石車1臺、大貨車1臺、小客車5臺、電腦設備5臺等,作爲日後刑事沒收或追繳之依據。全案聲押6人,其中4人經法院裁準羈押禁見,其餘30人經以5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另根據陳女記載帳冊資料,2022年12月底至2023年7月間,非法傾倒車次高達33876車次(各車載運量,若以每車20噸保守估算,合計非法回填廢土約96000噸。),且已收費車次計有1627臺,獲利達410萬元,另有2249臺未記錄收費金額,若以最低收費標準2000元估算,該部分不法所得亦達449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