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倒農地!桃檢、環保局查獲「廢土回填集團」 5人羈押禁見

▲桃園地檢署指揮警方與環保局查獲以徐姓男子爲首之非法回填廢棄物集團,查出在桃園市三處山坡地與農地濫墾、回填廢土與污染農地事實,圖爲現場空拍照片。(圖/桃園地檢署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指揮警方、桃園市政府環保局等單位破獲以徐姓男子爲首之非法廢土回填集團,向地主誆稱免費施作水保工程或堆置工程材料等名目,詐騙地主取得包括桃園、龍潭、大園等三處農地、山坡地後,載運營建廢棄物、污泥與瀝青快傾倒,導致山坡地被破壞、水土流失、農地殘破無法耕作,檢警查出污染面積逾1萬平方公尺。桃園地檢署今(17)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徐男等31人,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徐姓等5人獲准,其餘被告則以7萬至50萬元不等交保,並建請法院求從重量刑。

▲桃園地檢署等專案小組在現場開挖蒐證。(圖/桃園地檢署提供)

桃園地檢署國土專組檢察官賴瀅羽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北區中隊、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桃園市警局大園分局、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管中心、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偵辦以徐姓男子爲首之非法廢土集團,專案小組查出,徐男等人在龍潭區、桃園區與大園區等3處山坡地及農地傾倒營建廢棄物及砂石場產出之無機性污泥案,檢察官因偵辦徐姓男子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後續查出徐男等人無視已遭警方移送,仍以集團方式繼續在其他土地傾倒廢棄物,受害土地甚廣,遂指揮共組專案小組擴大偵辦。

▲桃園地檢署指揮專案小組保七總隊人員查扣現場作業之曳引車。(圖/桃園地檢署提供)

檢警查出,以徐姓男子爲首之犯罪集團,由徐男於去年9、12月及今年1月間,以免費施作水土保持工程或堆置工程材料等名目詐騙地主,取得桃園市龍潭區竹龍段之山坡地、桃園區皮寮段、大園區竹圍段等2處農地後,再由徐男與同案廖姓、陳姓、吳姓男子等人聯繫砂石車司機至不詳營建工地載運營建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瀝青塊傾倒至上開山坡地與農地;其中劉姓、陳姓男子等人聯繫砂石車司機自同案黃姓男子經營之砂石場載運產出之無機性污泥(俗稱土餅、土油砂)傾倒至農地,其中黃姓男子與林姓男子還成立某「園藝」公司,將廢污泥包裝成園藝用之土方以規避檢警查緝。

▲桃園地檢署指揮專案小組保七總隊人員查扣現場作業之曳引車車斗。(圖/桃園地檢署提供) 專案小組歷時半年蒐證後,遂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由檢察官賴瀅羽偕同檢察官王念珩、姚承志、曾耀賢、邱鬱淳、陳肯率同專案小組於今年6月17日、9月1日發動2波搜索行動,分別至涉案徐姓被告等人住所及涉案公司31處搜索,拘提被告徐姓男子等19人,親赴現場開挖土地發現夾雜紅磚、磁磚、混凝土塊、廢瀝青塊、廢塑膠布、PVC管、鋼筋等營建事業廢棄物。檢察官復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徐姓男子等5人獲准,其餘被告則諭知以7萬至50萬元交保候傳。

▲桃園地檢署指揮警方與環保局查獲以徐姓男子爲首之非法回填廢棄物集團,圖爲現場空拍照片。(圖/桃園地檢署提供)檢察官認爲被告徐男等人涉犯刑法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得利、廢棄物清理法、處理廢棄物、水土保持法之規定等罪嫌,於今天起訴並移審桃園地方法院,檢方考量被告徐男等人傾倒廢棄物之犯罪情節具相當規模,且多筆土地受害,導致本案山坡地水土流失、農地殘破不堪難以農作,污染面積共達1萬137平方公尺,嚴重破壞國土及土地所有人之財產,犯罪情節非輕,均請求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已查扣之犯罪工具曳引車14輛及不法所得新臺幣1,239萬1,118元,以防止被告等人繼續犯罪及澈底剝奪被告等人犯罪所得。

桃園地檢署指出,本案犯罪集團以組織性非法傾倒廢棄物之方式破壞環境以牟取暴利,被污染之土地面積甚廣,所幸專案小組鍥而不捨,速辦嚴查,打擊環保犯罪,終將非法廢土集團之成員繩之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