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廢棄物回填二林中科園區 彰檢起訴2公司11人查扣犯罪機具

▲彰化地檢署查獲營建事業廢棄物回填二林中科園區案件。(圖/記者唐詠絮翻攝,下同)。

記者唐詠絮、劉人豪/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指出,偵辦處理場公司負責人勾結虛設公司人員,在彰化縣二林中科園區非法棄置廢棄物等案件,業經偵查終結,兩公司負責人等11人,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非法清理廢棄物及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均依法提起公訴。

彰化地檢署表示, 警方於2024年10月初「山陀兒」颱風過後,在二林中科園區用地發現遭開挖之坑洞及大量含碎磚、玻璃、塑膠片、廢木料之營建廢棄物,經報請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芳苑分局並透過檢警環平臺與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查獲處理場公司負責人等未有合法清除處理許可文件載運未經篩選、分類之營建混合物至該處棄置。

經溯源追查,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場公司許姓經理,夥同虛設公司負責人,合謀僞造2公司間「購買土石方」再利用買賣契約書及「臺北市土資(分類)場餘土運送處理證明文件」,用以虛構營建廢棄物已依規定再利用之假象,作爲載出廢棄物時應付臨檢及稽查之用,以掩飾非法棄置廢棄物之事實。

經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搜索2公司及被告住處等7處所,並拘提7人到案,傳喚4人,聲押江姓主嫌等3人獲准,交保4人,並查扣曳引車4輛、半拖車3輛、挖土機1臺。全案偵查終結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