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落跑潛逃!免電子監控裁定書竟未公開 高院31日召開自律會

▲鍾文智炒作TDR賺取暴利遭重判30年5月,目前人棄保潛逃,下落不明。(圖/翻攝刑事局重要緊急查緝專案)

記者吳銘峰、劉人豪/臺北報導

「連一鮑魚」前董事長鍾文智,炒作多檔存託憑證(Taiwan Depositary Receipt, TDR)賺取暴利,涉嫌證券交易價格罪、洗錢罪,重判30年5月定讞,鍾卻棄保潛逃遭通緝,而鍾曾一度有科技設備監控,高等法院裁定不用延長,民衆黨立委黃國昌日前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提到此事,批連裁定書都不敢上網公開後,該裁定書近日才公開於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高等法院指出,就鍾文智案裁定未公告及送達一事,已定於31日召開自律會討論。

鍾文智12日判刑確定後,北檢立即啓動防逃機制,對鍾文智祭出限制出境、出海等管制措施,並確認每週一、四、六要報到的鐘文智,10日(週一)還有定時到轄區派出所報到,但13日的報到時間,鍾文智卻沒有現身,檢察官拘提無着後立即發佈通緝,依鍾文智被判超過10年的刑度,行刑權時效爲40年,鍾文智將被通緝到2065年爲止。

不過最高檢察署指出,本案於三審審理中,法院雖一度令鍾文智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惟於113年10月17日期滿後卻未予延長,僅將原8000萬元之具保金額提高至1億元。

黃國昌26日於質詢時痛批,去年10月,高院法官竟然認爲鍾文智繳納2000萬保證金後,就不用電子監控,這個裁定甚至沒有上網公開,更離譜的是,高院說有問過檢察官,沒有意見才解除電子監控,但高檢署卻說有建請高院「繼續施以電子設備監控」,批說「是誰在說謊?今天司法院、法務部仍是各執一詞,沒有人要負責?」

黃國昌指出,鍾文智已經不是第一次棄保潛逃,第一審審理時,鍾文智不僅棄保潛逃遭通緝,甚至還於通緝期間冒名使用他人護照非法出境2次,結果高院法官還認爲不用電子監控,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而該份裁定日前才公開於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提及經合議庭評議結果,本案於命鍾文智再加保2000萬元之保證金後,應足以有效減低被告棄保潛逃之可能性,無庸延長其科技設備監控之期間。

對此,高等法院指出,就鍾文智案裁定未公告及送達一事,已定於31日召開自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