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監控 鍾文智棄保潛逃通緝40年
炒作TDR撈4億多元的重大經濟罪犯鍾文智,最高法院12日判刑確定後,雖然立即通知檢方啓動防逃機制,但臺北地檢署13日拘提不到發佈通緝。(本報資料照片)
炒作TDR撈4億多元的重大經濟罪犯鍾文智,最高法院12日判刑確定後,雖然立即通知檢方啓動防逃機制,但臺北地檢署13日拘提不到發佈通緝,並將協請刑事局發佈查緝專刊。鍾在法院審理期間,備受人權保障,去年10月17日以後沒有接受電子腳環、手環的科技設備監控,且曾短暫獲准出國,他棄保潛逃成爲百億大亨朱國榮後,另一件司法醜聞,他的1億元交保金也將被沒收。
連一鮑魚前負責人、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依法通緝時效爲40年,至2065年3月爲止。他在2010年間炒作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TDR獲利4億4132萬多元,最高法院12日依5個操縱證券交易罪各判刑3年3月到9年10月不等刑期;2個洗錢罪各判有期徒刑8月及10月定讞,鍾文智7罪總計刑度共30年5月。
回顧本案審理期間,鐘不僅曾找來大法官尤伯祥擔任辯護人,且多名最高法院及高院退休法官也都是他的律師團成員,可謂黃金組合的辯護人團隊。也因此,就算朱國榮棄保潛逃「落跑事件」發生後,司法院三申五令,希望法院善用科技監控防逃,但鍾文智仍可獲特殊待遇。
對於爲何去年10月17日後,沒有科技監控,臺灣高等法院表示,合議庭在鍾文智的科技設備監控期間屆滿前,審酌他定期赴警局報到情況正常,並有限制出境、出海處分,認爲增加保證金2000萬元,合計共1億元保證金應足以有效降低他棄保潛逃的可能性。
由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鬆及陪席法官蔡羽玄組成的合議庭,在2024年10月16日由鍾文智繳納2000萬元保證金後,未予延長其科技設備監控期間,但仍繼續限制出境、出海及星期一、四、六到警局報到。
北檢12日下午4時許接獲最高法院鍾文智判決確定的通知後,立即啓動防逃機制,由承辦檢察官對鍾實施限制出境、出海的境管措施,併發出拘票,指揮轄區分局拘提鍾到案執行,但昨天星期四鍾未到警局報到,警方也未拘提他到案,北檢昨傍晚6時迅速發佈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