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魚聞人」鍾文智棄保潛逃通緝30年 刑事局發佈要案查緝專刊
刑事局13日已對鍾文智發佈要案查緝專刊。(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連一鮑魚」前負責人、「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因被控炒作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多檔TDR,最高法院12日依操縱證券交易罪、洗錢罪判刑定讞,累計刑度30年5月,並通知檢方啓動防制機制,但檢警昨(13)日發現鍾文智未依規定到派出所報到,行蹤不明,北檢下午6時對鍾發佈通緝,刑事局接獲資料後,已漏夜發佈要案查緝專刊。
北檢12日下午4時許接獲鍾文智經法院判決確定的通知後,立即啓動防逃機制,由承辦檢察官依法對鍾實施限制出境出海的境管措施。
鍾文智依規定每週一、四、六要到轄區福德街派出所報到,鍾男最近一次報到是10日上午,但警方12日晚間到其住家查訪,發現鍾男尚未返家。
鍾文智沒有在昨天中午之前報到,警方立即通報檢方,承辦檢察官認爲其有逃亡之虞,立即依《刑事訴訟法》第469條第1項但書規定簽發拘票,命警逕行拘提,因拘提無着,故認其有逃亡或藏匿之情形,於昨日下午6時許,依法發佈通緝,刑事局也在收到北檢資料後,立即對鍾男發佈查緝專刊。
不過,有官警表示,刑事局的「重要緊急查緝專案」,原本規定是刊登十大槍擊要犯或具危險性的逃犯,以提醒各單位員警緝捕時要格外小心、注意安全。
但先前林秉文等人棄保潛逃後,警方在欠缺照片等資料下,沒有第一時間發佈查緝專刊,即遭外界質疑與批評,讓警方現在只要是具有知名度的通緝犯,就一律發佈查緝專刊,雖然與當初專案設計的初衷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