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魚達人鍾文智列「外逃通緝犯」 調查局檢舉獎金出爐

鍾文智(摘自調查局官網)

「連一鮑魚」前負責人、「摩坦利」投資公司前負責人鍾文智,被控炒作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TDR獲利逾4.4億元,被最高法院依《證交法》等7罪判刑確定,總計刑度共30年5月,但他棄保潛逃,臺北地檢署17日分案指派檢察官指揮警調組專案小組追緝,調查局也將鍾列爲「外逃通緝犯」名單,若民衆檢舉致逮獲鍾,獎金最高50萬元。

鍾文智過去因炒作新加坡聯合環境技術公司TDR遭檢調偵辦,2016年遭判刑1年8月定讞,他以假護照潛逃出境被通緝,2017年在松山機場出境時被逮,於2018年假釋出獄,檢調又查出,鍾於2010年至2011年炒作揚子江船業、歐聖、明輝、超級等多檔TDR,獲利數億元。

2018年1月臺北地院裁定鍾交保5000萬元後免羈押,北院判鍾18年徒刑,再命鍾加保3000萬元,2023年5月高院二審改判鍾男應執行17年6月,上訴最高法院後,同年9月發生「殯葬大亨」朱國榮棄保潛逃事件,高院擔心鍾仿效,2023年10月18日裁定他接受電子腳環監控1年。

鍾向高院表示因病無法配戴電子腳環,高院改以電子手環監控,2024年10月17日監控屆滿前1天,高院認爲鍾都依規定向派出所報到,也被限制出境、出海,命他再加保2000萬元,免除電子手環監控。

今年3月12日鐘被最高法院依《證交法》等7罪判刑定讞,鍾即未到派出所報到,北檢13 日命警拘提無着後,發佈通緝,14日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及註銷護照,北檢17日分案指派檢察官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刑事局、北市警局組專案小組全力追緝,並函請移民署、海巡署加強執行限制出境及出海等境管措施,防止鍾潛逃境外。

除了刑事局將鍾發佈緊急查緝專刊,調查局也將鍾列爲「外逃通緝犯」名單。依《調查局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緝犯實施要點》,只要民衆提供線索,致緝獲外逃通緝犯歸案者,可獲獎金。而鐘的通緝罪名法定刑,爲7年以上徒刑,檢舉獎金最高爲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