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棄1億元保釋金」潛逃!超詭異過程曝光 律師太沖擊

▲鍾文智棄保潛逃,目前已被通緝。(資料照/記者遊瓊華翻攝)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連一鮑魚」、「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炒作多檔存託憑證(TDR),獲利達4.7億元,被判刑30年5個月確定後,竟棄保潛逃。律師王至德就發文,詳述此案超離譜的過程,更砲轟審判長邱忠義稱「略式裁定」來推責,「如果這中間沒有什麼黑箱的話,那真的是一件非常神奇的重大過失案件,只有一連串的失誤,纔會造成這麼離譜的結果!」

王至德在臉書提到,鍾文智因炒作臺灣存託憑證,被判刑30年5個月,他先後繳了1億元的保證金,但在判決下來之後才發現,他根本已經跑路了,當初法院裁定,他以8000萬保釋金交保,並要求配戴電子腳環,不過他稱健康問題無法配戴,在改戴電子手環後仍表示會影響治療,就這樣一直到去(113)年10月15日,配戴電子手環的裁定期滿。

按照規定,對於電子監控設備是否要延長配戴,或者不用配戴,都需要另外開庭審理,並通知檢察官表示意見。若檢察官認爲,仍有配戴的必要,就會提出抗告;況且案件雖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但「要不要配戴電子手環」是由高等法院的合議庭來決定,並非最高法院。

「然後奇妙的事情發生了!」王至德接着表示,以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鬆、陪席法官蔡羽玄組成的高院合議庭,居然在沒有通知檢察官表示意見的狀況下,自行決定鍾文智不用再戴電子手環了;重點是,正在審理本案的最高法院、檢察官都不知此事,「知道這件事的,只有合議庭的三個法官(或許還有書記官),以及鍾文智跟他的律師知道。」

▲高等法院法官邱忠義,將被送法官評鑑。(圖/記者林敬旻攝)

王至德坦言,本來發生這種事已經很離譜了,結果邱忠義的迴應更誇張,對於邱面對媒體的一番解釋,他進一步用白話文翻譯道,「我沒錯,最高法院沒意見,檢察官也沒說話,而且我是用『略式裁定』,法律沒說不可以,而且行之有年,至於裁定作成之後要怎麼送達是書記官的事,關我屁事。」

這番話讓他不以爲然,傻眼表示「我從民國84年開始念法律以來,根本沒聽過什麼『略式裁定』,我相信九成以上的律師應該都跟我一樣,所以我特別去法學資料庫查了一下,發現歷史上有提到略式裁定的裁判只有4個,對...上百萬的裁判裡只有4個,而且有3個是民事案件,這樣也叫作行之有年?」

王至德忍不住反問,「檢察官根本沒有收到通知或裁定書,是要怎麼表達意見?然後書記官就是一個聽法官命令行事的公務員,你沒有給他指示,他是要怎麼作成裁定書送給檢察官?最好笑的是,連高等法院都發聲明來打他的臉,還有如果真覺得有所謂的『略式裁定』,那又何必補公告?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最後,他也質疑,難道檢察官在拿到「要戴電子腳環或手環」的交保裁定之後,都沒有管制?以致於超過期限這麼久之後,也沒人發現「怎麼法院都沒有通知要不要繼續戴?」而且合議庭有三個法官,如果只有其中一個法官疏忽了,那另外兩個法官也應該要提醒一下,「總之,如果這中間沒有什麼黑箱的話,那這真的是一件非常神奇的重大過失案件,只有一連串的失誤纔會造成這個離譜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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