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是棄保潛逃「慣犯」 曾經逃跑1年才被逮入獄

照片來源:刑事局發佈要案查緝專刊

鍾文智因炒作TDR,最高法院判刑定讞累計刑度30年5月,檢警3月13日發現鍾文智未依規定到派出所報到、行蹤不明,發佈通緝,刑事局發佈要案查緝專刊。但鍾文智先前就因傳拘未到,經臺北地院於2016年2月15日裁定沒入保證金併發布通緝,於2017年1月13日緝獲解送監所執行另案有期徒刑1年8月,後來交保後,這次又逃亡,是棄保潛逃「慣犯」。

根據最新的裁判書資料,鍾文智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經北院指定保證金額500萬元,由具保人王志傑於2014年1月29日繳納同額現金後將鍾文智釋放,但鍾文智傳拘未到後來才緝獲解送監所執行另案有期徒刑1年8月。

執行完畢後,北院2018年1月12日裁定鍾文智具保5000萬元後免予羈押、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應於居所所轄派出所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