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潛逃「三方都不知」 律師林智羣提4問題:這次真的很嚴重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連一鮑魚前董事長鍾文智炒作多檔存託憑證(TDR),獲利4.7億元,被判刑30年5個月確定,他卻在判決確定隔天棄保潛逃,後續甚至查出法官指示抽換電話紀錄等爭議。律師林智羣針對此事提出4個問題,包含在法官、檢察官、書記官都不知道的情況下,鍾文智的律師怎麼會知道,還可以辦交保,「這次事情真的很嚴重,對司法的打擊也很大」。
▲鍾文智在判決確定隔天便棄保潛逃。(圖/翻攝刑事局重要緊急查緝專案)
鍾文智棄保潛逃,高等法院庭長邱忠義、法官陳勇鬆在審理鍾文智是否應該繼續科技監控時,沒有將決定取消的裁定送達檢方,陳勇鬆甚至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引發外界關注。官方事後進行究責,認爲合議庭的決策過程有疏失,於是高等法院在3月31日召開自律委員會。
自律委員會認爲,當時合議庭未宣示裁定或指示書記官依裁定原本,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且二度增補審理單上裁定原本內容,卻未註記其原因及時間,法官陳勇鬆甚至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以上行爲均違反職務上義務,並損及司法形象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故將2名法官送交法官評鑑。
律師林智羣在臉書發文分享個人見解,他認爲鍾文智這個案子有幾個問題,「一言以蔽之,就是一問三不知,一個問題,三個不知道」,首先是法官怎麼會不知道有沒有寫裁定原本,連什麼時候寫的也不清楚,如果是一開始忘記寫,過了半年被發現才補寫,那判決原本就不能逆寫日期,否則可能有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問題。
林智羣接着說道,第二的問題是,書記官怎麼會沒收到判決原本;第三個問題是,檢察官怎麼會不知道有這個裁定,如果檢方不知道,就無從抗告,「裁定從頭到尾沒作成,檢察官怎麼抗告?」
最後一個問題,林智羣指出,在法官、檢察官、書記官都不知道的情況下,鍾文智的律師怎麼會知道,甚至還可以辦交保,並讓鍾解除電子監控設備。
林智羣表示,法官要處理的案件很多,有時候確實可能寫錯判決,當事人或律師發現後,頂多聲請更正裁定就算了,「人嘛,怎麼可能都不出錯?」但這次的事情真的很嚴重,可能會對司法造成很大的打擊,司法院應該好好調查,若沒有真相,恐怕難以杜悠悠之口。
鍾文智這個案子有幾個問題,一言以蔽之,就是一問三不知,一個問題,三個不知道。 1.法官不知道有沒有寫裁定原本?什麼時候寫的?不知道! 如果一開始忘了寫,過了半年被抓包,才補寫一份,那判決原本就不應該寫113/10/14,逆寫日期,恐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