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潛逃 劍青檢改曝:檢兩度要求延長監控合議庭不理
司法院
前「連一鮑魚」、「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涉炒作TDR遭判刑定讞,累計刑度30年5月,但臺灣高等法院合議庭未製作書面裁定,即解除電子監控,致鍾文智棄保潛逃。高院今將開自律會究責。爲此,檢改團體「劍青檢改」今發聲明,痛批高院及合議庭於事件爆發後,爲圖卸責竟誣賴檢察官,並曝光去年10月9日檢察官當庭要求合議庭必須延長電子監控過程,但合議庭竟逕自找鍾及律師拆卸監控設備,請高院依法調查,倘若合議庭有妨害司法公正或僞造文書情事,請高院送請評鑑或啓動告發。
劍青檢改認爲合議庭可能卸責給書記官,建議高院在調查期間,該合議庭的書記官是全案關鍵證人,認爲應視爲「污點證人」,爲保護其後續陳述公正性及調查結果正確性,請高院迅即將其調離該合議庭,並妥適安排職務。
劍青檢改指出,據瞭解,高院合議庭去年10月9日針對是否延長電子監控開庭,蒞庭檢察官當庭兩度發言要求必須延長電子監控,法官僅迴應將以書面裁定通知,此後均無下文,隨後竟由審判長與法官在審理單上簽名,立即以電話通知辯護律師帶同被告來拆卸監控設備,合議庭之行徑異常至極,當時如何與辯護律師私下聯絡及箇中曲折,更應詳爲調查。
今年3月13日鍾文智潛逃一事曝光後,高院迅速發「澄清訊息」到記者羣組對外傳述:「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復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試圖帶風向卸責,但該內容完全不是事實。本案曾經合議庭當庭詢問檢察官,檢察官亦當庭兩度表示應繼續維持科技監控反對解除之意見並載明於筆錄意見,如今在高院口中竟然變成「檢察官沒有意見」。
且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在29日接受《知新聞》報導都已承認,「合議庭只是代替最高法院處理相關強制處分,而經手案件的最高法院完全不表示意見」,顯示高院「澄清訊息」公然說謊,企圖將縱放人犯之重大過失卸責於檢察官與最高法院。
高院「澄清訊息」顯已涉嫌編造假訊息,第一時間攻擊檢察官及最高法院,試圖爲合議庭洗白卸責。請司法院查明高院「澄清訊息」制發過程,以及邱忠義29日是否以高院發言人身分對外表述?請調查釐清高院新聞發佈標準流程,倘有違法違規情事,應將相關人員送請議處。
邱忠義29日接受媒體報導仍持續喊冤並繼續攻擊檢察官,劍青檢改強烈譴責,並請高院自清,公佈去年10月19日當天開庭筆錄、審理單等完整卷宗資料,倘有妨害司法公正或僞造文書情事,並請高院依法送請評鑑或啓動告發。
高院合議庭3月28日突然上傳書記官制作之裁定書,但法官裁定日期竟填載爲去年10月14日,延誤5個月又14日,法官顯然再次試圖卸責給書記官。劍青檢改建議高院在調查本案期間,因書記官是全案關鍵證人,爲保護其後續陳述公正性及調查結果正確性,請高院迅即將其調離該合議庭,併爲妥適職務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