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何時解電子監控? 黃國昌要高檢署說明:檢察官不可能最近才知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炒作存託憑證(TDR)遭判30年5月的「連一鮑魚」前董事長鍾文智,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被通緝;《鏡週刊》昨(3月31日)爆出,高院涉及僞造AB版不實電話記錄,目的無非要甩鍋給檢察官。但長期追鍾文智案的民衆黨立委黃國昌今(1日)再進一步質疑,包括當初是高等法院的誰發新聞稿散播假訊息,以及檢察官是什麼時候知道解除電子監控?

▲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召開「不要懷疑民進黨立委 護航弊案的決心」記者會。(圖/記者湯興漢攝)

黃國昌1日上午召開「不要懷疑民進黨立委護航弊案的決心」記者會,針對《鏡週刊》爆出鍾文智案,高院涉及AB版不實的電話記錄,目的是要甩鍋給檢察官?黃國昌表示,此案只能說「水很深」,先看昨天司法院跟高院做的決定,審判長邱忠義與受命法官要交付法官評鑑,這是最基本的處置,但司法院對於他提出的問題卻完全不敢迴應。

黃國昌指出,自己昨天提出的問題,第一,當初事情爆發時,高等法院的誰發新聞稿給記者散播假訊息?此案司法院也好、高等法院也好,昨天完全沒有迴應,事實上高院當初發的新聞稿稱「檢察官沒表示反對意見」是假的,因爲檢察官當庭就表示意見了。

黃國昌提到,司法院對他們自己函覆的內容虛僞不實,也沒提出任何說明,司法院當初回給他的訊息是「有做裁定」,但後來被他抓包根本沒做裁定,「鍾文智真的是有通天的本領!」昨天司法院對高等法院的處置是最基本的,但在這過程當中,是誰在一路護航,最後紙包不住火、羣體炸鍋,此時才趕快斷尾求生,這件事情司法院要說清楚講明白。

黃國昌說,第二,針對檢察官的部分,檢察官當初的確有表達意見,高院也沒做裁定,用案件審理單,私下電話聯絡人就放了,但這件事情還沒結束,就算檢察官當初不知道,但目前爲止也沒回答一個問題,就是「他們(檢察官)是什麼時候知道?是現在才知道嗎?」這件事情檢察官還沒有回答,「他們絕對不可能是到最近才知道解除電子監控。」此部分有必要請高等檢察署說明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