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少東驚傳失聯!最高檢指示雄檢追緝 要檢察官對要犯電子監控
最高檢察署
因非法吸金22億元遭判刑,又涉違反《反滲透法》與《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等重大罪嫌的三聯集團董事長、前中華致公黨副主席徐少東,週一驚傳失聯,最高檢察署13日表示,已責請高雄地檢署已組成專案小組儘速查明,並請高雄高分檢加強督導。
最高檢要求全國檢察機關,重大犯罪被告於審理中若未准予羈押,檢察官應促請法院命實施科技設備監控,避免被告脫逃,影響司法威信。
最高檢表示,徐少東犯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未扣案犯罪所得高達新臺幣19億4000餘萬元,高雄高分院去年7月9日判刑12年,併科罰金1億元,現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徐少東經高雄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徐少東4000萬元交保,並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每週一向自強路派出所報到一次等遵守事項,徐少東本週一(12日)未向派出所報到。雄檢即指派檢察官林恆翠指揮警調組成專案小組,追查徐少東未報到緣由及行蹤。
雄檢同時通知有關單位加強限制出境及出海等境管措施,並通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及註銷護照,以防止徐男逍遙海外。
最高檢指出,近期接連發生重大經濟罪犯如鍾文智、徐少東等人於諭知交保停止羈押後,未同時施以科技設備監控,致發生脫逃情形,最高檢要求檢察機關,重大犯罪被告於審理中若未准予羈押,檢察官應促請法院命實施科技設備監控,避免被告脫逃。
最高檢呼籲徐少東儘速到案,面對司法審判,並籲請民衆切勿藏匿徐少東,如涉犯刑法藏匿人犯罪,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如知悉徐少東行蹤或所在者,請踊躍提供相關情資,協助司法人員儘速將他拘提到案,以確保審理程序進行,維護司法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