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加大對大股東、實控人、董監高等“關鍵少數”的追責力度

2月21日,最高檢副檢察長葛曉燕在“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 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發佈會上表示,依法從嚴打擊證券犯罪,發揮刑罰震懾作用。檢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依法從嚴追捕追訴證券犯罪,爲資本市場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全鏈條從嚴追訴財務造假犯罪,夯實資本市場誠信基石。2022年至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財務造假犯罪案件69件185人,最高檢掛牌督辦31件重大案件,已有27件提起公訴。對組織、指揮造假的大股東、實控人、董監高,積極參與造假的公司企業人員以及配合的中介組織人員、第三方人員依法進行全鏈條追責。今年1月,最高檢剛剛發佈了中介組織財務造假相關犯罪案件典型案例,此次發佈的指導性案例中有兩件涉及財務造假,體現了對資本市場財務造假全鏈條從嚴追訴的司法立場。

二是依法從嚴懲治交易類證券犯罪,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2022年至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等交易類案件284件790人,持續加大對上市公司大股東、實控人、董監高等“關鍵少數”,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以及職業操縱團伙等黑灰產業鏈的追責力度,辦理了一批有重大市場影響的案件,着力追繳違法所得、剷除再犯經濟基礎、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三是依法懲治涉私募基金犯罪,保障私募基金行業規範健康發展。2022年至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私募基金犯罪598件2805人,最高檢掛牌督辦三批24件重大涉私募基金犯罪案件,已有16件提起公訴。對以私募之名非法集資,挪用、侵佔私募基金財產,利用私募基金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助推行業規範健康發展,爲私募基金充分發揮服務實體經濟功能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