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對組織、指揮造假的大股東、實控人、董監高等人員依法進行全鏈條追責
2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葛曉燕在“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 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發佈會上表示,2022年至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財務造假犯罪案件69件185人,最高檢掛牌督辦31件重大案件,已有27件提起公訴。對組織、指揮造假的大股東、實控人、董監高,積極參與造假的公司企業人員以及配合的中介組織人員、第三方人員依法進行全鏈條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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