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22億遭重判12年徐少東失聯 最高檢呼籲法院更多實施科技監控
▲徐少東涉吸金案二審遭重判,如今傳出失聯。(圖/翻攝自Facebook/徐少東)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涉非法吸金22億餘元,二審遭重判12年。他原本被法院要求每週要到戶籍地派出所報到,卻驚傳沒有報到,人間蒸發。最高檢察署13日晚間發佈聲明,強調已經責成高雄地檢署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此外,有鑑於近來發生許多重大刑案被告落跑事件,最高檢呼籲法院實施科技監控,避免脫逃事件再發生。
在最高檢察署的聲明中指出,徐少東犯《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未扣案的犯罪所得高達19億4千餘萬元,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去年7月9日判決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1億元,案件現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此外,徐少東經高雄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院裁定徐少東4千萬元交保,並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每週一向自強路派出所報到一次等遵守事項。但徐少東本週一(12日)未向派出所報到。高雄地檢署隨即指派檢察官林恆翠指揮組成專案小組,追查徐少東未報到緣由及行蹤,並通知有關單位加強限制出境及出海等境管措施,並通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及註銷護照,以防止徐少東逍遙海外。
除了徐少東以外,前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在二審被重判後,2023年9月間棄保潛逃;「連一鮑魚」前董事長、「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今年3間判刑定讞後,人間蒸發。接連發生重大刑案被告脫逃事件,讓司法機關顏面掃地。因此最高檢也在聲明中呼籲:「重大犯罪被告於審理中若未准予羈押,檢察官應促請法院命實施科技設備監控,避免被告脫逃。」
「近期接連發生重大經濟罪犯如鍾文智、徐少東等於諭知交保停止羈押後,未同時施以科技設備監控,致發生脫逃情形,國人至爲重視,最高檢察署呼籲:重大犯罪被告於審理中若未准予羈押,檢察官應促請法院命實施科技設備監控,避免被告脫逃。」
最高檢在聲明最後向徐少東喊話「儘速到案,面對司法審判。同時籲請國人:切勿藏匿徐少東或使之隱避,如涉犯刑法藏匿人犯罪,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如知悉徐少東行蹤或所在者,請踊躍提供相關情資,協助司法人員儘速將之拘提到案,以確保審理程序進行,維護司法威信。」
▼最高檢喊話徐少東儘速到案,並配上科技監控的設備。(圖/最高檢察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