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少東吸金22億「逃亡路線曝光」 4人協助逃匿遭羈押
▲徐少東非法吸金22億,還涉國安法,卻於今年5月棄保潛逃出境。(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違法吸金22億元,二審遭重判12年後,未準時向派出所報到,於今年5月留下家書後人間蒸發,後又傳訊給兒子稱「我在日本」。最高檢認定徐少東已逃亡,指示高雄地檢署、澎湖地檢署偵辦,確認徐先冒用他人身分到澎湖,再搭小艇偷渡出境,因此復訊協助逃亡的7人後,聲押的船東、接頭人等5人,其中4人聲押獲准、1人交保。
澎湖地檢署表示,徐少東今年5月未向派出所報到,最高檢察署責請高雄地檢署組成專案小組查明,由高雄市新興警分局、海巡署澎湖查緝隊、海巡署第七岸巡隊等調查相關證據後,發現犯罪模式縝密,且部分行爲地、共犯居住澎湖,因此請澎湖地檢署共同偵辦此案。
根據檢方調查,許姓犯嫌等人今年5月9日、10日分別駕車接應,協助徐少東冒用他人身分證自嘉義縣布袋港購票搭船到達澎湖,再轉移到澎湖湖西鄉一間民宿藏匿,。0日凌晨4點多,李姓嫌犯駕駛自用小船前往青螺白色沙丘附近某處接應徐少東後,再朝北航行,協助其偷渡出境。
檢警搜索後,拘提協助逃亡的7人到案,復訊後認定許姓犯嫌等5人,涉嫌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國安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藏匿犯人罪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經裁定,其中4人羈押、洪姓犯嫌則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至於剩下2名犯嫌,檢方分別諭知5萬元與3萬元交保。
▼徐少東落跑時,還在法院傳票上寫下便條紙嗆「人渣司法官,死不妥協」。(圖/翻攝王上豪臉書)
徐少東於2015年9月至2019年5月,涉嫌非法吸金22億元,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一審遭判12年,併科罰金1億元,審理期間獲准4000萬元交保換免羈押,但限制居所。
不過,由於徐少東另案涉及《國安法》、《僞造文書》等案還在審理中,遭橋頭地院裁定保安處分,必須每週一到派出所報到。今年5月徐少東潛逃,橋頭地院接到警方報告後,立即發出拘票,但因拘提無果,法院已發佈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