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永禿鷹案纏訟20年 前金檢局長李進誠更五審判4年5月遭科技監控
高院
前金管會金融檢查局長李進誠,20年前被控泄漏偵辦勁永公司消息給股市炒手及媒體,放空勁永股票圖利股市炒手,臺灣高等法院更五審5日依圖利罪改判李進誠4年5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本案仍可上訴。但合議庭當庭裁定李須接受電子手環科控監控至2026年8月4日,每天晚間6時至8時於臺北市慶城街門牌以手機拍照回傳科技監控中心。
這是李進誠涉禿鷹案20年,首度遭科技設備監控,本案2022年12月臺灣高等法院更四審時,李曾找當時是執業律師、目前擔任司法院大法官的尤伯祥辯護,但是更四審仍依判圖利罪判李4年6月,尤伯祥之後獲總統蔡英文提名擔任大法官,而李進誠更五審改判4年5月,刑度僅略減1個月。
李進誠20年前被控泄漏偵辦勁永公司消息給股市炒手及媒體,放空勁永股票圖利股市炒手,案經前臺灣高檢署查黑中心起訴,一審被依圖利罪判刑10年,案件歷經不斷上訴又最高法院被髮回,臺灣高等法院更五審今判4年5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
此外,合議庭今當庭諭知,李進誠有受科技監控的必要,自今年8月4日起至明年8月5日止,須接受電子手環科技監控,並攜帶個案手機,每天在住處前定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同步傳送至科技監控中心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