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略式裁定」讓鍾文智跑了 檢提抗告遭最高法院打臉

▲檢方對高等法院針對鍾文智(圖/ETtoday資料照,臺灣高檢署提供)的略式裁定提抗告,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連一鮑魚」前董事長、「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因爲涉及多起TDR案件,遭判刑18年定讞,但高等法院在定讞前,卻解除對鍾文智的科技監控,導致鍾文智人間蒸發至今仍遭通緝,高院被質疑解除科技監控的裁定未依一般程序,而是透「略式裁定」,被質疑縱放人犯。對此,檢方對高院給予鍾文智的略式裁定,提出抗告,但遭最高法院駁回。

鍾文智因爲炒作多檔TDR二審高等法院在2023年5月間判處有期徒刑17年6月。高院也在2023年10月間裁定對鍾文智實施電子腳鐐科技監控,限制出境出海、並定時到派出所報到。不過高院去年8月法官調動後,本案改發由法官邱忠義、陳勇鬆組成的合議庭審理。合議庭審理後,在科技監控1年後的2024年10月間,決定提高鍾文智保釋金2000萬元,並停止對鍾文智科技監控。不過當時合議庭並未做出實體裁定,而是以審理單代替裁定,所以沒有送達檢察官,就通知鍾文智前來拆卸電子腳鐐設備,導致檢察官沒有機會對法官的決定提起抗告。

最高法院於今年3月12日將鍾文智涉案的7個罪行判決定讞,並通知檢方對鍾文智啓動防逃機制,但鍾文智卻人間蒸發,檢警單位緊急啓動通緝機制、並通知註銷鍾文智護照,但已經來不及阻止鍾文智逃亡。爲了彌補過失,高院也在3月28日上傳一個解除鍾文智科技監控的「略式裁定」。

▲檢方對高等法院的略式裁定提抗告,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圖/記者吳銘峰攝)

對於高院的略式裁定,檢方不服,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但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爲檢方雖爲本案的當事人,但提出已無實益;此外,鍾文智目前已經遭通緝而未到案,檢方雖認爲不應解除科技監控,但實際上目前即便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高院也無法將鍾文智帶到法庭內開庭審理,並無實益。因此最高法院駁回檢方抗告。

據瞭解,本案裁定中的審判長邱忠義只負責裁定的合議,略式裁定的內容由受命法官所擬定、合議庭簽名。但裁定之前的調查、訊問,裁定之後的後續處理,都是受命法官處理。在本案裁定作成之後,邱忠義就出境赴德國考察,共有10天不在臺灣。從而,本案由最資深的法官、也是本案受命法官全權處理,結果就發生此事。而本案事後究責,邱忠義、陳勇鬆2名法官遭送法官評鑑,但高院大多數法官不認同上級機關的無限上綱連坐處分;因此在高院近幾個月票選的「法官職務評定委員會」、「自律委員會」、「充任審判長小組委員會」、「刑事補償求償委員會」投票結果都是由邱忠義法官得到最高票,頗有爲他平反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