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批縱犯鍾文智又甩鍋檢方 高等法院曬對話截圖澄清
▲鍾文智遭通緝,外界認爲高等法院解除電子監控須負相當責任。(圖/翻攝刑事局網站)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連一鮑魚」前董事長、「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遭判刑定讞後,原本應入獄服刑,卻人間蒸發。對此,外界質疑當時解除鍾文智電子監控的高等法院合議庭有問題。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私下接受媒體採訪時,先是說檢方當庭沒意見、之後又說有無送達裁定是書記官問題,遭劍青檢改痛批是假造說詞攻擊檢方與最高法院,企圖卸責。而高院31日一早就發聲明澄清,在本月13日高院發佈的聲明中,並未提到檢方、最高法院,沒有劍青檢改指稱的意思。
鍾文智因爲炒作多檔TDR(指臺灣存託憑證,Taiwan Depositary Receipt),一審遭重判18年,二審改認定他炒作獲利不法所得高達4億多元,2023年5月間判處有期徒刑17年6月。而二審判刑後,因當年8月爆發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潛逃事件,高等法院就在2023年10月間裁定對鍾文智實施電子腳鐐科技監控,限制出境出海、並定時到派出所報到。當時本案已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不過高院去年8月調動後,原本承審本案的法官退休轉任律師,本案改發由另一個合議庭審理。合議庭審理後,在科技監控1年後的2024年10月間,決定提高鍾文智保釋金2000萬元,並停止對鍾文智科技監控。
而最高法院於今年3月12日將鍾文智涉案的7個罪行判決定讞,分別處8月到9年10月不等刑期,最高法院也通知檢方啓動防逃機制。而鍾文智原定13日要到刑事局報到,但卻人間蒸發,沒有前來報到。檢警隨即啓動通緝機制,14日並連繫外交部註銷鍾文智的護照。但這一切都已經來不及阻止鍾文智逃亡。
外界認爲2024年10月間解除電子監控的合議庭裁定有問題,結果發現,當時合議庭並未做出實體裁定,而是以「審理單代替裁定」,所以沒有送達檢察官。直到問題爆發後,合議庭纔在3月28日上傳一個「略式裁定」。另外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私下接受媒體採訪,也說出自己的意見,結果劍青檢改也發聲明,回批邱忠義的說法是假造說詞攻擊檢方與最高法院,企圖卸責。
其中劍青檢改於聲明中提到「嗣本(3)月13日事件爆發後,高院迅速發『澄清訊息』到記者羣組對外傳述:『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復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云云,試圖帶風向卸責,但此段內容與真相完全背離。本案曾經合議庭當庭詢問檢察官,檢察官亦當庭兩度表示應繼續維持科技監控反對解除之意見並載明於筆錄意見,如今在高院口中竟然變成『檢察官沒有意見』?!」
高等法院也於今天上午發佈澄清指出,在鍾文智事件爆發後發佈的澄清訊息,內容沒有提到檢方、最高法院,並非劍青檢改所稱的意思。高院也曬出截圖,表示沒有要攻擊檢方的意思。
▼高等法院曬出記者羣組的對話截圖,否認先前的聲明提到檢方、最高法院。(圖/翻攝高等法院羣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