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案遭爆電話紀錄造假 高院澄清:「回憶」後記載真實狀況

▲鍾文智落跑後續追究責任,有媒體發現高院疑似假造電話紀錄。(圖/翻攝刑事局重要緊急查緝專案)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連一鮑魚」前董事長、「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遭判刑定讞後人間蒸發。有媒體報導,檢方3月14調閱高院電話紀錄,與鍾文智落跑後檢方3月20日再調閱電話紀錄,竟然前後版本不一,高院疑似假造電話紀錄。高院1日上午發聲明澄清,強調是書記官一開始漏未記載,經過回憶,確認真實情況後,才改記載真實的情況。

鍾文智炒作多檔TDR,高等法院2023年5月間的二審將他判處有期徒刑17年6月,並在2023年10月間裁定對他實施電子腳鐐科技監控,限制出境出海、並定時到派出所報到。全案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期間,高等法院去年8月法官調動,將本案改發由庭長邱忠義、法官陳勇鬆組成的合議庭審理。

合議庭審理後,在科技監控1年後的2024年10月間,決定提高鍾文智保釋金2000萬元,並停止對鍾文智科技監控。不過當時合議庭決議後並未做出實體裁定,而是以「審理單代替裁定」,也沒有送達檢察官,就通知鍾文智前來繳交保金並拆卸電子腳鐐設備。等今年3月12日最高法院將鍾文智判刑定讞後,鍾文智人間蒸發。官方追究責任,認爲邱忠義、陳勇鬆有多項違失,陳勇鬆還抽換電話紀錄,因此將2人送法官評鑑。

有媒體在31日深夜獨家報導,稱高等檢察署於3月14日閱卷取得的高院的電話記錄中,記載「本院如增加保證金 2000 萬元,檢察官有無意見?」。但臺北地檢署於3月20日另外向高院調卷時,,竟出現另一個版本的電話記錄,其中多了一句「不予延長科技設備監控」,2版本前後不一,高等法院電話紀錄明顯造假。

對此,高院1日一早就發聲明迴應,高院稱去年10月開庭決定是否要解除科技監控時,當時高院書記官依照法官指示,並向高檢署書記官電話詢問,內容就是「本院擬增加保金 2000 萬元,不予延長科控設備監控,檢察官有無意見?」只是製作電話紀錄時,漏未紀錄「不予延長科技設備監控」,當時法官陳勇鬆也沒有注意到就批示附卷。等到事發後,陳勇鬆與書記官「回憶」當時實際的情況時,書記官才「確認」真正的內容,因此才依實際情況再製作電話紀錄,並抽換原本錯誤的電話紀錄。高院強調,「絕無週刊所載僞造情事,請勿妄加臆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