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案 高院庭長邱忠義遭拔官

鍾文智(見圖)棄保潛逃案,高院決議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鬆送交法評會,若移送懲戒法院,2人最重判免職。(警方提供)

炒作TDR遭判刑30年5月的鐘文智,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被通緝,去年臺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讓他加保後共1億元具保、未延長科技設備監控,卻未宣示裁定。高院自律委員會3月31日認爲,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鬆未宣示裁定或指示書記官依裁定原本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且兩度增補審理單上裁定原本內容,卻未註記原因及時間,陳勇鬆還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決議邱及陳送交法官評鑑。

法評會如果移送懲戒法院,最重兩人將判免職。陪席法官蔡羽玄因未經手處理相關事項,決議不付處置。司法院昨表示,這是展現司法機關究責的決心,且邱忠義違失情節,已不適合續任庭長,司法院將提請人審會免兼其庭長職務。

邱忠義昨表示「保持沉默」不願迴應,但依照《法官法》,未來經法評會決議,報請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後,法官的懲戒處分有免職、撤職,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剝奪退休金及退養金,罰款或申誡等。

這起司法醜聞,導因爲股市聞人鍾文智2010年間炒作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TDR獲利新臺幣4億4132萬多元,今年3月12日最高法院依操縱證券交易罪5罪各判刑3年3月到9年10月不等刑期,洗錢罪2罪各判刑8月及10月定讞,7罪總計刑度共30年5月,通知檢方啓動防逃機制。

隔天,檢方發現鐘不知去向,拘提不到發佈通緝,且去年10月17日以後鐘沒有接受電子腳環、手環的科技設備監控,還曾短暫獲准出國,而同意鍾「增加保證金就不用電子監控」的邱忠義等3法官,被查出根本沒有宣示裁定或製作裁定書。

後來,邱私下對媒體吐苦水,卻遭全文刊出內容,引爆法官甩鍋書記官卸責的批判。檢改團體「劍青檢改」昨說,高院13日迅速發「澄清訊息」到記者羣組對外傳述「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復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云云,試圖帶風向卸責,但此段內容與真相完全背離。不過,高院也馬上找出當天訊息資料自清,否認指控。

民間司改會昨發聲明,重批合議庭違法作爲,是繼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案後重創司法公信力的案件,已有圖利被告嫌疑。

檢察總長邢泰釗昨表示,電子監控設備對防逃有效,最高檢要求檢察官在法院詢問時,對於有逃亡疑慮的被告,一定要表達依法監控態度。他也說,檢方會督導警方全力緝捕鍾歸案,司法防逃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