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影射前高院庭長涉翁茂鍾案 名醫李光輝共遭判賠35萬元
司法院
精神科名醫李光輝因與前臺灣高等法院庭長、律師王炳樑的親戚涉及多起訴訟,李分別在桃園地院、智財法院審理時當庭表示王炳樑捲入翁茂鍾案,質疑王利用昔日法官權勢影響案件審判,王憤而提告求償,士林地院判決李賠償王20萬元,可上訴。
另王炳樑也針對李在高院審理時,影射他捲入翁茂鍾案,判決銀行協理讓他去跳樓自殺,質疑王利用昔日法官權勢影響審判,提起民事訴訟,臺北地院日前判李賠王15萬元,李上訴逾期且未繳裁判費,上訴遭駁回,但李提抗告。
李光輝因與王炳樑姪子王伯綸有多起訴訟,對王不滿,2023年11月9日在高院刑事庭第12法庭表示「在場代表天明製藥的陳冠維律師,他的老師叫王炳樑,是王伯綸的叔叔,王炳樑在翁茂鍾案的時候,判決銀行協理讓他去跳樓自殺,造成司法院20幾個法官提前退休」。
李稱「200個法官因爲沒有收過3件衣服以上的賄賂,所以繼續留在司法院,但是我個人絕對相信王律師,就前法官會利用這些仍然在位的法官,把柄在王手上,然後去控制跟主導與光輝公司相關,還有李醫師被告的各項法律,說換公訴檢察官、換法官,這個已經發生3次了,我都認爲和王的事情有關」。
2023年11月10日,李在桃園地院刑事庭第5法庭內指稱「詹易真跟我有些官司,詹的叔父叫王炳樑,王本人擔擔過桃園地院庭長,原告這麼矛盾的事實,檢察官竟然會起訴」、「王涉及銀行協理跳樓自殺的事情,王是二審的主審法官,有200多個法官還留在司法院的系統,希望在座人員跟王都沒關係,其他的法院都是10月才換,爲什麼我8月就換」。
2024年8月15日,李在智財法院刑事第一法庭表示「前法官王炳樑利用他有其他檢察官、法官的把柄,讓我的案子不起訴」。
事後王針對這3起誹謗案,分別向臺北、士林地院提民事訴訟求償,臺北、士林地院各判李賠償王15萬、20萬元,另王向北檢提告,北檢上月已依3個誹謗罪起訴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