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助理費案 竹市議員陳治雄撤上訴 定讞後解職

新竹市議員陳治雄詐領助理費279萬餘元,遭判刑2年,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陳撤回上訴。若判決定讞,陳的議員職務將被解除。圖/翻攝自陳治雄臉書

陳治雄昨表示,撤回上訴是希望讓事件落幕,自己已記取教訓,後續會由女兒陳思妤繼續服務在地選民。

陳治雄爲新竹市西區市議員,爲人海派、問政認真,參加許多公益活動,也是國民黨資深的忠貞黨員,媒體人出身的他,曾擔任前市長林政則的市長室秘書。2014年參選西區市議員高票當選,後續也獲支持連任,歷任第9至11屆議員。

不過,陳治雄被控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期間,僞造文件聘用戚男與潘女當人頭,以每月4萬元名義聘用爲公費助理,但兩人均未擔任助理職務,也未實際支領薪資,陳陸續詐領279萬元助理費。

全案經竹檢起訴,陳治雄等人坦承犯行,今年3月20日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認爲,陳治雄擔任議員期間非無建樹,然爲支應議員服務等龐大開銷而詐得助理費用,犯罪情節非惡性重大,其犯罪情狀顯可憫恕,酌情減輕刑責,且他犯後自首、繳清犯罪所得,顯見悔悟。

陳治雄今年3月底收到判決書後,原本由律師向高院提出上訴,但8月6日撤回上訴,若無意外,全案將維持一審判決結果,定讞後內政部將依法行文給新竹市議會,解除陳治雄的議員職務。